根据《厦门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7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思政办〔2024〕43号)等文件精神,拟拨付我区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金。经审核,我局拟拨付祥纳新元(厦门)商贸有限公司、厦门隆鹏鑫商贸有限公司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补贴金额合计116.65万元。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反馈至思明区商务局邮箱(smq_swj@xm.gov.cn),联系电话:0592-2100612。
附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补贴资金表
思明区商务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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