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强化学校主体作用优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第2023304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优化,积极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将进一步围绕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以及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办家庭教育指导骨干研修班、成立家庭教育巡讲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康有序发展。
二、措施与成效
(一)扎实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制定《思明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分工,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
园家长委员会和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精神,建立中小学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校共育机制,创建新型的家校合作模式。全区各中小学校积极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组建率100%,全区目前有33所中小学、幼儿园荣获“厦门市示范家长学校”称号。区属各校健全完善家校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和规范家长委员会换届、例会、责任划分、检查反馈等制度规定,有效整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学校办学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家长学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每学期定期开展家教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及家庭教育专题培训,发挥示范家长学校引领作用。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一是开办两场家庭教育指导骨干研修班,100名基层妇联执委、妇联干部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到班学习。采取理论培训和实操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帮助学员们掌握理论技巧,在指导工作中发挥作用,有效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二是联动优质资源成立家庭教育巡讲团,目前已有17名成员,为广大家庭提供好个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凝心聚力,共同发力,营造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三是链接社会资源,入学校授课。启动“近邻·幸福+”思明区家庭教育项目,开展“父母云学堂”“书香小课堂”等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将校外的、社会的家庭教育资源通过公益方式引入学校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育的新型教育生态。
(三)探索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一是完善教学评价改革。完善三年一度的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及进步奖评选。评价内容涵盖了学生的体质健康、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方面。初中阶段引入增值性评价机制。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巩固率、学生健康指标等。通过追踪本校学生在初中三年的发展变化,运用科学的评估模型,多方位多角度分析学校教育对学生综合素养的影响,再通过校际对比来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二是优化教师考评方案。在切实提高教师育德、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课后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基础上,区教育局要求学校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优化教师考评方案,引导教师提高个人素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减轻教师负担。
(四)持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思明区认真贯彻教育部及省、市关于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思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特色课后服务方案(试行)》的通知(联合)》文件精神,遴选第三方机构(市、区青少年宫、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具有服务能力的国企)参与课后服务,形成“白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用,并建立健全动态评估退出机制,强化第三方入校服务日常监管。我区在全市率先将课后服务纳入校园长年度考核,在全区形成“高度重视、责任引领、努力探索”的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工作氛围。指导区属学校制定“一校一案”,积极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完善校内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身心健康。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立工作。科学系统培训家庭教育巡讲团队伍,提升家庭教育巡讲团队伍专业化水平;挖掘更多优秀人才加入队伍,有效发挥巡讲团作用,在基层一线工作中为广大家庭答疑解惑。
(二)不断深化家庭教育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聚焦立德树人,助力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六一”节、春蕾爱心助学等主题和节日活动,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强化对贫困妇女和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
(三)进一步夯实课后服务。指导区属学校持续完善“一校一案”,积极打造课后服务“2+N”模式,持续推进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完善校内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身心健康。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 系 人:魏毓毅
联系电话:0592-5862709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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