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厦门高质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实现“幼有所育”的建议》(第2024414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解决0-3岁幼儿的托育照护问题关系民生福祉,有利于鼓励生育意愿、贯彻落实全面三孩政策,也有利于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区努力加快提高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率和可及率,积极建设普惠托育机构,着力满足全区婴幼儿家庭需求。
二、措施与成效
(一)扩大服务供给
一是积极推进普惠托育试点项目,着力构建普惠为主、形式多样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辖区共有62家托育机构(含6家幼儿园托班),合计托位数3810个,其中普惠性托育机构14家,提供普惠性托位数1246个,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约3.58个。二是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挖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儿童之家等可利用公共服务资源,自2020年以来每年均拓展1处公共服务资源托育服务点。三是推进托幼一体化。截至2023年12月,我区有8所幼儿园开设托班,共招收194人。
(二)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
根据市卫健委要求,定期组织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婴幼儿保育员、保健人员、托育机构负责人等职业技能培训,共助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的培养。
(三)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2023年三次针对全区托育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共督导托育机构150家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及时查缺补漏。二是切实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审核工作。通过咨询答疑、实地走访、资质查验等,综合检查场地、消防、卫生、人员、食品卫生等资质证明,严格审核程序,通过部门联动,加强与应急、教育、市场等部门业务配合,做好备案机构日常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有20家托育机构通过备案。三是规范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与普惠托育机构签订协议,根据入托婴幼儿年龄规范收费标准,推进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入托率。
(四)推进创新融合
一是大力发展“医育结合”。2023年思明教育集团与市妇幼保健院、第一医院、莲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院顺利签署医育结合共建服务协议,积极探索“以机构为主体、以医疗为依托、医育相结合”新模式。加强医疗机构对托育机构儿童保健知识培训指导。二是加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各公共场所、单位母婴室共109间,其中景区、交通等公共场所38间,商场30间,医疗机构18间,机关企事业单位23间;有6家省级示范“妈妈小屋”,13家市级示范母婴室,6家多性别母婴室,提升全区母婴室服务水平。
(五)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托育宣传活动。2023年7月2日由区卫健局牵头,在加州商业广场开展“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思明区托育服务暨世界人口日广场宣传活动。现场提供婴幼儿义诊、科学喂养咨询指导、口腔龋齿检查等服务,活动现场参与群众约200人次。二是通过公众号、宣传折页、海报等多种途径,加大对托育服务宣传力度。制作“托小世界,育大未来”宣传折页6万张,在折页普及婴幼儿入托必要性,并通过各街道、社区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对托育服务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开展宣传活动。思明区社区教育服务中心每年11月,开展“爱在起点,见证成长”的大型早教宣传月活动,在“厦门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持续推出了“早教云讲堂”、“思明育娃帮”等系列专题文章,助力家长在家科学开展早期教育和养育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社会资本入“托”热情不高。我区大部分地区为老城区,老旧建筑多,近年来少有新建居住区,而托育机构建筑设计规范对建筑楼层、面积、消防、光照等条件要求较高,大部分老城区很难找到合适的场地,即使找到合适的场所,租赁费用也相对较高,使得我区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明显高于岛外各区,托育机构普遍处于亏损运营状态,社会资本进入托育市场热情不高。
二是对现有的托育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手段。因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现有的托育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手段。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根据省市部署的任务目标,继续推动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推广试点单位经验做法,规范完善托育机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率及服务可及率。
二是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推动由教育部门牵头,通过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方式,引导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举办开设普惠性托班,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增加普惠性托位供给,满足市场需求。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 系 人:谢腾夏
联系电话:0592-2030962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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