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4-039 成文时间 2024-03-22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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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激活农村闲置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议》(第2024105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思明区基本情况

  (一)行政村情况

  思明区已无农村,仅嘉莲街道、莲前街道、滨海街道共10个社区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分别是莲坂社区、莲花北社区、塔埔社区、何厝社区、岭兜社区、前埔社区、洪文社区、西林社区、曾厝垵社区、黄厝社区。改革工作自2017年12月正式启动,截至目前,10个社区均已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及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工作,共确认成员身份24970人。

  (二)集体经济收益情况

  思明区2023年“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合计约1.76亿元,10个社区年收入均达50万以上,其中2000万以上有洪文社区、何厝社区、前埔社区,主要收益来自厂房、市场、商场及店面等房产类租金收入。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进预留发展用地项目

  鼓励和引导社区建立可持续的收入发展机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以集体预留用地项目发展带动农民转产就业,实现集体经济增收创收。今年重点推进2个村集体股份化项目: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前埔三产配套用房(前景城)二期。其中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项目,主要建设三栋租赁公寓、一栋酒店及底层商业等,由塔埔社区原村改居居民自筹资金投资入股建设,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封顶,预计2024年竣工验收;前景城二期项目拟建单栋建筑综合体及地下二层车库,目前已完成地上一层顶板浇筑,预计2025年9月底竣工验收。

  (二)梳理盘活集体资产

  一是全面梳理辖区集体资产。组织现场调研、会议研究,开展年度资金资产资源清查,建立资产登记台账,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辖内闲置、低效的集体资产,例如滨海街道结合便民一刻钟项目将位于龙虎山路794号地块(面积1644.23平方米)改造成文体运动馆。二是清理收回不规范出租的集体资产。持续开展集体“三资”整治,重点清理整改超低价、超长期、历史原因被占用等不规范出租的集体资产,鼓励社区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违约项目的资金资产;同时联合区纪委、区审计局督察检查辖区集体经济组织,查看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资产资源管理等台账,建立问题清单推动整改。

  (三)探索服务创收新渠道

  莲前街道东坪山片区通过区域发展带动村民富裕,提升村民幸福感和获得感。2020年西林社区成立鑫西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此为主体收储村民责任田,建设东山、东坪山2处停车场,公开招投标后年租金定价281280元,增加集体资产收入。2021年,鑫西林投资有限公司承接东坪山片区发展提升白色垃圾日常保洁工作,共招聘12名村民维护片区日常保洁,增加村集体就业岗位,提高村民工资性收入,实现集体经济增收和村民群众就业“双促进”。

  (四)推进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序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对运营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二是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运营。组织举办2023年度思明区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包括涉农街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历史长、监事长、财务人员共41人参加培训,理论授课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激活集体经济创新活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滞后,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正式运营及发展壮大。一是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待完善。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等1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厦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厦农〔2023〕103号),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应按照相关程序在该平台流转交易,但相关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规定细则尚未出台,且交易手续费较高,不利于集体资源资产流转。二是资产过户费用未减免。现阶段我区10个社区资产均由居委会代管,经了解办理过户手续须缴纳相关手续费。由于各社区资产普遍庞大,相关费用高,对集体经济组织将产生较重的额外负担,居民不愿意通过合作社开展经济活动,不利于改革工作的推进。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未出台。目前居民最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出台,100元的租金收入纳税50.54元元,不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

  (二)今后推动计划

  1.向上争取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思明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情况差异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积极向市农经站、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争取增加相关实施细则:对部分特殊交易事项,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且报所在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后,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区街财务制度等规定进行流转交易,由街道纪工委监督全过程。

  2.逐级向上争取税收政策。一是推动省、国家出台相关惠及集体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有效维护失地农民的长久利益。二是在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前,研究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对集体资产由社区居委会过户到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费用及集体经济组织缴交的税费进行财政支持。

  3.探索集体收益新增长点。一是探索实施“大物业”管理机制,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下的“大物业”管理模式,以公司化运作开展物业服务,对辖区商事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推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推动村企合作运营模式。引导社区与国企探索“村企合作”机制,共同参与片区项目开发,采用“保底收益+分红”的机制共同开发集体土地,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加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扶持力度。针对涉及旧村改造的社区,落实好用地政策;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保留安排经济发展用地;争取“紫云尚城”“前景城二期”等预留发展用地配套补助政策,推动早日投入营收增加村民收入。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 系 人:廖思奇

  联系电话:0592-2667850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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