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关于强化肺结核病患者闭环管理、明确救治责任与经费保障的建议》(第0028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思明区作为厦门市核心主城区,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高人口密度、高流动风险的双重压力。近年来,我区依托“疾控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三位一体防治体系,构建了“1+10+98”基层疾控网络,通过主动筛查与预防性治疗降低社区传播风险,全区结核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二、措施与成效
(一)明确诊疗管理体系,提升收治承载能力
1.建立分级诊疗机制。明确肺结核专病由定点医院(杏林医院)统一收治,非定点医院负责疑似患者转诊;定点医院负责对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报告、登记、治疗以及随访管理服务。
2.确定部门职责边界。疾控部门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牵头负责管理辖区内结核病防治工作,对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管理和考核;杏林医院出院患者本人或家属需先去结核门诊登记后,凭相关凭证方可办理出院手续保证出院患者及时纳入管理。
3.提升硬件承载能力。杏林医院现有病床128张,且二期正在建设中,未来杏林医院承载能力将大幅提升。
(二)落实免费诊疗政策,完善患者补助体系
1.规范免费检查项目。肺结核患者接受治疗的第二、五、六月末在定点医院进行痰检及胸片检查免费。
2.健全困难补助机制。存在生活困难的肺结核患者,可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医生申请生活及交通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190元营养补助,40元交通补助进行发放。另外,杏林医院成立基金提供相应补助,如有需要,在杏林医就诊时可申请。
(三)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健全部门协同机制
1.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活动形式。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爱国卫生月等重点宣传日,依托“健康思明”等平台,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讲,提升市民防病意识。线上宣传主要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不定期发布结核病健康信息;线下宣传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广场活动、义诊、知识竞答、健步行、讲座、户外宣传栏、折页发放、茶桌仔等。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阵地可及性高保障了志愿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联合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学校开展结核病百千万志愿者活动等相关宣传活动,截至2025年12月,思明区已成立14支百千万志愿队伍并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200余场,积极联合学校、社区志愿者,提升活动宣传效果。
3.优化社会参与。深化“门前三包”,推广志愿服务与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监督卫生死角,形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救治责任主体不清晰。疾控部门仅具督导权、无收治权,形成责任真空;急性期/传染性患者强制收治主体未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修订版),肺结核是乙类报告传染病,无法强制收治。
2.政策保障力度不够。国家虽然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但配套检查(如肝肾功能检测、CT复查)、耐受治疗药物、并发症处理等未纳入免费范围,患者需自费金额不低,有可能导致治疗中断率上升。
(二)今后推动计划
1.优化收治管理体系。研究借鉴相关建议,明确责任分工,缓解收治压力,提升定点医院服务能力。
2.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探索扩大免费范围,降低患者自费负担,减少治疗中断风险。
3.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医院、疾控、社区三方协作,推动筛查提质扩面,扩大宣传覆盖,提升辖区结核病防控水平。
领导署名:石世翔
联 系 人:庄载争
联系电话:0592-5818874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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