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6-031 成文时间 2026-04-03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4-0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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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关于优化厦门市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建议》(第0263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当前,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提出要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代表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痛点堵点,提出从政策保障、加强协同、简化流程、监督评价等方面构建服务保障体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方法切实可行,我区采纳相关建议,结合国家及市级部署,主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厦门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绿色交通示范城市作用。

  二、措施与成效

  (一)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政策支撑

  市发改委已牵头制定《厦门市居住区(含农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对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小区及农村居住区建设流程、管理要求等作出了系统规范。目前该指南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我区积极响应,结合辖区实际提出优化建议,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健全协同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我区严格落实市级要求,明确责任单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运营商配合充电设施建设,提供电源点位、管线走向等必要条件,不得无故阻挠;无物业、无业委会小区由居(村)委会代行职责、兜底协调;同时区分自用桩与公用桩建设要求,规范车位使用、业主意见征求及施工验收等协同流程,明晰各方权责。

  (三)优化报装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2026年1月起,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优化充电桩用电报装服务,精简申请材料、规范办理要求,居民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就近营业厅申请自用充电桩用电,仅需提供车位产权或一年及以上使用权证明、电动汽车权属证明,无需再核验车辆与车位产权人是否一致。后续将根据需要进一步规范报装申请、现场勘查、施工装表等流程。

  (四)强化监督考核,规范物业履职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及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星级评定与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厦门国网供电公司开展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提供电力设施位置、施工通道路径空间等必要改造条件和施工便利。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巩固政策落地成效,强化部门、街道、社区、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思明分部协同联动,严格对照市级建设管理指南要求,不断提升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充电设施无障碍入小区,切实解决群众“装桩难”问题,加快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城市充电服务体系。

  领导署名:石世翔

  联 系 人:陈键

  联系电话:13850077001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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