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2-108 成文时间 2022-08-23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2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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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决定(厦思政征〔2022〕46号),对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福海社区、蜂巢山社区、沙坡尾社区,占地面积约为1392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和《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

  二、征收范围:门牌号为民族路67、69、73、79、127-2号、沙坡尾22-1、22-2、22-5、22-6、22-14、22-15、22-17、22-18、22-20、22-21、22-22、30号101室、30号102室、30号103室、关刀河巷9、13号、鱼行口街38、40、41、42、43、44、45、46、47、48、49、50、52、54、56、58、60、62、64、66-1号、打石市街5、15-3、17-1号、大学路168号。具体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厦思政征〔2022〕5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征收范围的补充通告》(厦思政征〔2022〕17号)载明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联系电话:0592-5862770

  四、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6号三楼

  联系电话:0592-2090335

  五、房屋征收具体实施单位:厦门思明土地房屋迁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592-2090525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在被征收范围内及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征求意见,上述方案已经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厦门市财政局备案。

  七、安置房地点:轨道1号线文灶站公交地块安置房、公园东路地块安置房、鸿山新村安置房、东坪花园A1地块安置房、东坪花园A2地块安置房。

  八、签约期限: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完成搬迁。

  九、最后搬迁期限:2022年12月30日。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港段)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2〕46号),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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