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2-132 成文时间 2022-10-20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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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思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为抓手,全方位推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厦门体育强市建设,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幸福思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思明区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全民健身意识不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便捷高效,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显著提高,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5%,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

  二、主要任务: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

  1.扩大增量供给。贯彻落实厦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全面梳理适合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存量场地,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建或改扩建200处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持续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社会足球场等贴近社区、方便健身的全民健身设施。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建设更多贴近群众的社区运动角,配建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合规合法地利用旧厂房、仓库、建筑屋顶、地下空间、老旧商业设施、金边银角地等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

  2.注重品质提升。全面改造升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进健身步道、多功能球场、市民健身驿站、智慧健身房等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依托我区山、海、湖、林资源优势,充分利用鼓浪屿、筼筜湖、沙坡尾、狐尾山、厦门市园林植物园、上李水库公园、海湾公园、白鹭洲、东坪山、磨心山、环岛路等公园、绿地资源,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的城市绿道、森林康养、健身步道、登山步道、骑行道、口袋体育公园及户外运动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积极促进滨海绿地的体育功能开发。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20公里,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不少于3处。鼓励“商业+体育”多元化运营模式,推动商业综合体增设,如攀岩、轮滑等新型运动健身设施,积极开展群众参与型、体验型体育赛事活动。

  3.推动开放共享。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服务适老化、适幼化程度,拓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2022年底前,全区具备条件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率100%。新建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向社会开放需要,做到能开尽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体育场馆要做到能开尽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措施和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区资规更新办,各街道)

  (二)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

  1.拓宽赛事供给。充分发挥城市核心区的区位优势,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成功杯”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积极开展足球、篮球、气排球、田径、棋牌、登山、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打造覆盖全人群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体育协会和俱乐部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鼓励街(镇)、社区(村)举办各类传统赛事活动。鼓励组织工青妇、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区街居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着力提升“思明体育时尚季”系列赛事活动品质,提高市民体育健身的参与度。充分利用节庆节点,精心打造各类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积极推广“夜运动”,延伸健身活动时间。创新办赛模式,开放举办街头、公园广场赛 ,提高赛事人群参与度。适应疫情常态化,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

  2.推广特色项目。加大体现历史文化和思明特色的民间、民俗体育活动和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培育力度。鼓励飞盘、风筝、击剑、攀岩、街舞、拳击、电子竞技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积极提升户外、路跑、体育舞蹈、城市越野、冰雪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满足市民多元化健身需求,促进体育消费。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思明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

  (三)健全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1.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构建以区体育总会为枢纽,区级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为横向支撑,街道单项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为纵向延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为有效补充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到社区。推进我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发展模式,街道“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协会、N个健身团队)发展模式。

  2.激发组织活力。积极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考评奖励,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服务和扶持力度,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构建有党建、有组织、有场地、有活动、有经费、有服务的发展新模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承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加思明区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建立基层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帮扶机制,促进全民健身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四)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1.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厦门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暨开展网格化服务试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体系。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健身指导覆盖面。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3人。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会员、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教练员、健身达人、大学生、医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益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等系列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推动设置1+N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自建自管1个,挂牌整合N个)。

  2.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进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健全区、街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点网络、“体卫融合示范社区”站点网络。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体卫融合门诊,为社区慢性疾病、脊柱健康、肥胖症、肿瘤患者和老年人群制定运动处方。加强体卫融合人才培养,扩大运动处方师队伍,提升人才服务能力。通过电视台、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推进健身服务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传播科学健身方法,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和科学健身水平。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文明办、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人社局,各街道)

  (五)促进更加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体育健身。落实课外体育活动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促进青少年运动技能提高。鼓励家庭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体育锻炼时间,政府、学校和社区为未成年人体育锻炼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完善体育设施的适老化功能,丰富养老健身产品和服务。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健身便利,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充分发挥妇女在全民健身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妇女加入各类健身组织,开展各类妇女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

  (六)推动更高质量的体育产业发展 

  着力打造体育经济总部集聚地、高品质体育赛事集聚地、竞赛表演中心、体育用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体育制造业建设研发中心和科学实验室,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向上下产业链延伸。继续办好各类传统品牌赛事,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赛事,深化“思明体育时尚季”IP,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吸引力。以环岛路为核心,着力打造与思明文旅经济带融合的山海体育休闲产业带。发展体育培训、体育会展、康复康健、体育旅游等“体育+”多元业态,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提档升级。积极向辖区市民发放体育消费券,发展夜间体育消费,培育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时尚消费,催生更多新产品、新模式,助力厦门创建一流的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积极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七)促进更加多元的健身服务融合

  1.深化体教融合。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区中小学生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统筹安排竞赛计划,为挖掘体育人才好苗子搭建平台。加强学校体育赛事和青少年体育赛事的衔接与整合,配合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以学段为划分,以训练营、嘉年华、锦标赛、冠军赛、分站赛、俱乐部赛、校园联赛等多元化开展的一体化青少年赛事体系。持续深化体校改革,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动区少体校转变职能,服务区域内青少年的健身需求。探索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试点设立兼职教练员岗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担(兼)任体育教师的入职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依法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指导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支持符合资质的优质青少年俱乐部与大中小学校试点“学校+俱乐部”的校企体育合作共享模式。

  2.促进文体旅融合。充分挖掘海滨资源和海洋元素,以环岛路、鼓浪屿、观音山为依托,积极推进厦门马拉松、沙滩飞盘等赛事活动,举办思明体育时尚季、鼓浪屿日出女子跑、穿越城市定向挑战赛等休闲体育项目,开拓体育消费市场。以筼筜湖、东坪山公园、厦门园林植物园、南北向空中步道、空中自行车道为干线节点,打造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的运动休闲产业带。到2025年,打造1条以上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将思明区打造成国家体育旅游目的地。梳理“郑成功文化节”等区域特色的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体育互动融合,开展“成功杯”系列体育赛事。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

  (八)搭建更加智慧的健身服务平台

  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市“Ai运动”“i厦门”和“厦门i健身”智慧化平台,促进体育场馆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健身电子地图、场地预定、健身器材免费借用、公益课程预约、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方面提供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智慧化健身服务。积极推动智慧健身融入智慧城市发展,到2025年,新建智慧健身房不少于10个。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信息中心,各街道)

  (九)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1.讲好思明体育故事。大力宣传以马约翰、郭跃华、林清峰、叶帅、洪炜等体育典型人物,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递思明体育强音。鼓励各单位和个人创作体育视频、体育音乐、体育动漫、体育摄影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

  2.促进体育对外交流。加强体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对外体育健身交流辐射范围。深化对台体育交流合作,拓宽两岸体育交流合作的领域,积极推动闽台青少年交流,加强青少年棒垒球、传统体育项目、体育冬夏令营和研学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省内友好城市体育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发挥优势资源互补,积极开发拓展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委文明办、区台港澳办,各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各单位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项工作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政策保障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健全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确保全民健身场地建好、用好、管好。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建设局、区资规更新办,各街道)

  (三)人才保障

  加强体育复合型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重点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人才培养,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其它领域人才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全民健身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各街道)

  (四)安全监管

  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应急、防疫、赛事组织等风险排查、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标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抓好全民健身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加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思明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思明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

  附件:“十四五”时期思明区全民健身工作的主要指标

  附件

  “十四五”时期思明区全民健身工作的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

45

2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平方米

2.2

4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2.3

4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

%

92.5

5

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

1

6

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

公里

20

7

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3

8

完成街(镇)及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

200

9

新建或改建体育智慧健身房

10

10

打造1条以上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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