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埔98-1号房屋的相关权利人:
前埔98-1号房屋位于前埔片区5号储备地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内,因该房屋未进行权属登记,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1〕10号)等相关规定,本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经研究,本府作出认定意见如下:
一、该房屋补偿对象确认为林加荣。
二、按照现状测绘混结构建筑面积462.33平方米、其他结构面积116.24平方米,共578.57平方米认定为无合法批建手续建筑。
如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5日)内向本府书面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