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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8-17 08:34

  为启动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2020年8月15日,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23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拟征收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制定的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3.《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确定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关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直函〔2020〕177号)附图载明的用地范围作为本项目的征收范围。按照我区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区政府制定了《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要求,发布《通告》。

  四、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通告》发布后,区政府将《通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30日,收集意见。

  五、其他事项

  《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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