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启动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2020年6月22日,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10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关于泥窟、石村片区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直意见〔2020〕第015号),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发布了土地征收启动通告,现按照《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告。
四、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告
《通告》发布后,区政府将《通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0日,收集意见,视情况组织听证。
自本通告张贴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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