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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植物园南门入口区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事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11 16:51

  为启动植物园南门入口区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征收工作,2020年12月11日,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植物园南门入口区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事项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45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植物园南门入口区项目一期工程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植物园南门入口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0﹞3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32019142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203201914204号),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按照《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补充通告。

  四、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告

  《通告》发布后,区政府将《通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0日。

  五、其他事项

  《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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