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生态兴则文明兴,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作为厦门市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城区,思明区一直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并在2018年获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为进一步巩固思明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提升思明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指导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创建,现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
二、目标任务
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融入和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勇创国家一流示范区。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制度体系、稳定健康的生态安全体系、集约适度的生态空间体系、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低碳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和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智慧思明赋能,加快打造年轻的产业、年轻的经济、年轻的社区、年轻的城区,全力建设更加美丽富裕繁荣平安的幸福思明,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思明力量。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思明区行政管辖范围,辖区陆地总面积84.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2.07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五、主要内容
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依据,结合厦门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任务、思明区“十四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及思明区2035年远期发展需求,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方面支撑“十四五”时期思明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1. 生态制度体系:进一步建设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制定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保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有效开展,全面实施河长制和湾(滩)长制,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防范机制。
2. 生态安全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风险,巩固水环境质量提升成果,强化大气环境质量成效,完成上级海岸生态修复的考核任务和管控目标,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 生态空间体系:优化空间格局,到202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上级管控目标的要求。
4. 生态经济体系:开展资源节约与利用措施,扶持生态产业,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循环发展。至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5. 生态生活体系: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开展生态城区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推动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落地。建设低碳城区和绿色出行网络,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夯实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确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有效实施。
6. 生态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促进生态文明的共建共享。
(联系人:张瑛莹 599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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