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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湖滨北路101号外贸集团部分权属未登记用地认定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15 11:54

  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范围内,湖滨北路101号的原厦门外贸集团两宗用地因部分用地未办理权属登记及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区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并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湖滨北路101号外贸集团部分权属未登记用地认定的意见》(厦思政征〔2022〕1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湖滨北路101号的原厦门外贸集团两宗用地因部分用地未办理权属登记及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区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二、制定的依据

  参照《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上未办理权属登记和未取得批准文件用地协议收储补偿若干规定》(厦资源规划规〔2022〕1号)。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上未办理权属登记和未取得批准文件用地协议收储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会审等集体讨论的形式认定,并作出认定意见。

  四、发布认定意见

  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湖滨北路101号外贸集团部分权属未登记用地认定的意见》(厦思政征〔2022〕16号)。   

  五、关键词诠释

  权属未登记土地认定:对位于工业控制线范围外,且未实施征收,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待收储土地进行调查认定。

  六、注意事项

  (一)在改造范围、区政府网站上张贴、发布。

  (二)如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内(7日内)向区政府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6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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