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岳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需要,区政府作出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东岳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补充通告》(厦思政征〔2023〕4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因本项目建设需要,需对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占地面积114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制定的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
3.《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2号)。
三、起草过程
征求公众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东岳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条“项目概况”第(二)项“安置房地点”中的“拟安置地点:鸿山新村、东坪安置房小区A2地块、东坪花园A1、A2地块安置房。”修改为“拟安置地点:公园东路地块安置房。”
四、作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补充通告
区政府将《通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关键词诠释
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的补充通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六、注意事项
《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6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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