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思明区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现修订出台《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激发建筑市场活力。
三、适用范围及期限
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相关单位。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版)》(厦思政规〔2024〕3号)失效之日至本措施施行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四、主要内容
《措施》围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转变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智能建造、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四个方面制定了10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措施》第一个方面,制定2条措施:一是晋升资质奖励,对新增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行业高等级资质的企业,给予50-250万元不等奖励。二是经济贡献奖励,对建筑业企业、科研业企业(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检测服务、遥感测绘服务的企业)综合经济贡献同比增量部分按照不同量级给予2-30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二)《措施》第二个方面,制定4条措施:一是⿎励企业向⼯程总承包模式发展,鼓励政府及国资主导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二是鼓励开发建设⼀体化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参与本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积极对外承接工程。三是精品工程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优质工程奖项的企业予以15-50万元不等的奖励。四是科技创新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参编国家级、省级建设工法和标准的企业给予5-2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三)《措施》第三个方面,制定2条措施:一是配合市级开展智慧监管应用和智慧工地星级评价,推动智慧工地信息技术集成化应用。二是智能建造奖励,对获评市级智能建造骨干或试点企业,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建造项目的企业,给予10-30万元不等的奖励。
(四)《措施》第四个方面,制定2条措施:一是对经济贡献良好、创建精品工程、履行社会责任等企业给予通报肯定等正向激励措施。二是压实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责任,加强过程结算管理、规范⼯程价款结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政策适用方面。《措施》实行年度资金总控。同时符合本措施及思明区出台的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解释方面。《措施》由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思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关键词诠释
建筑业综合经济贡献由企业建筑业省内产值、总产值、年度工资总额3项指标分别按75%、20%、5%比重加总计算。
科研业综合经济贡献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年度工资总额3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总计算。
七、示例
某建筑业企业2025年完成省内产值50亿元,总产值70亿元,年度工资总额15亿元,则2025年综合经济贡献=50*75%+70*20%+15*5%=52.25亿元;该企业2024年完成省内产值35亿元,总产值60亿元,年度工资总额12亿元,则2024年综合经济贡献=35*75%+60*20%+12*5%=38.85亿元;综合经济贡献同比增量为52.25-38.85=13.4亿元,该企业经济贡献奖励金额为200万元。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工科
联系电话:0592-203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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