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学生资助

概述

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本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资助政策的资金。

政策文件

《厦门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厦教规〔2024〕1号)

《厦门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教发〔2022〕83号)

《厦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22〕3号)

申请对象

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一)学生范围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在籍在校学生;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含企业办)幼儿园和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园幼儿。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几种类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八类对象:

(1)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

(3)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残疾学生;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

(7)残疾人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包括上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至(七)类等人群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的等级有哪些?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2个等级。

(1)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包括困难类型的(一)至(六)类学生及由本办法认定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2)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

1.保育教育费补助

对在本区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含单位办、企业办等)幼儿园和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符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所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予以全额补助;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按不高于市示范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据实予以补助。

2.生活费补助

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

1.营养餐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每生每天6元标准予以营养餐补助。

2.生活费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7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杂费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厦门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所在学校收费标准免收其学费、课本费和簿籍费(不含住宿费)。其中课本费及簿籍费的减免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计提的助学资金安排。                 

2.国家助学金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按每生每年33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申请说明

思明区各学段助学金通常按学年申请,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按学期发放。

申请材料

“i厦门”填写申请表,配合学校提供各类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每学年开学后,学校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结合国家系统、市系统下发名单征询困难家庭意愿。对愿意申请资助的家庭通过上门家访谈话的方式全面了解家庭情况,如住房、车辆、收入、养育孩子、赡养老人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资助自助申请,并由学校在"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个人信息完善

【个人信息】分为五部分:“基本信息”、“学校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家庭经济情况”、“银行卡”。

注意事项:

(1) 【基本信息】信息核对是否有误。

(2) 【家庭主要成员】可新增 。

(3) 【经济情况】如果贫困类型点击“是”,就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 【经济情况】如果选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选择】,填写【其他情况】。

(5)【银行卡】需填写学生本人银行卡号 ,银行卡等相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 ,如提示错误 ,请仔细核对“银行卡号”“账户开户人”“银行账号开户人手机号”三者是否对应。

资助申请

【个人信息】完善后才可填写【资助申请】。 申请时请仔细阅读【填报须知】,并进行确认。

资助记录

点击【资助记录】图标,查询【申请记录】以及【发放记录】。当发现申请信息填写有误时,可以在学校还未审核的状态下点击【撤回申请】进行撤回;若发现已审核通过,则可直接联系学校的资助工作负责人进行删除申请记录,再次进行资助申请即可!

(2)评审。各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参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和"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从市信息平台获取的有关困难学生数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资助学生名单;

(3)公示。经各校初审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得公开学生身份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报送的国家助学金等材料进行审核;

(5)发放。区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审核结果,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查询服务

家庭困难学生可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应用”-“学生资助”向学校提出申请、查询审核结果。

常见问题

1.想要申请资助,要找谁申请?

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学生就读所在学校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并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表。

2.我没有困难证件,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由学生向就读所在学校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后,班主任上门家访了解情况,学生家庭需配合学校如实告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校横向对比综合讨论后上会最终认定。

咨询方式

0592-586272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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