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预算说明
时间:2023-01-30 11:0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拟订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办理效能投诉,实施效能问责和受理不服效能问责的申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为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省、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常态抓效能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抓效能投诉、坚持高质量发展抓绩效管理。

  (一)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水平。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强化“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责任感紧迫感,不自满、不懈怠,高效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及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标准,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真督实查促成效。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督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跟踪问效、

  强化问责,做到督实、督快、督成。坚持凝聚合力抓联合督

  查、聚焦中心抓重点督查、围绕民生抓专项督查,扎实做好《思明区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工作方案(试行)》的落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内外监管优服务。完善区审批服务窗口电子监察系统和“好差评”系统,通过“互联网+”模式助力督查,对窗口服务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时空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好机关效能监督员作用,通过不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着力促进服务优化提升。

  (四)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绩效指标设置“门槛”,绩效指标分值设置要向主要经济指标和高质量发展超越指标重点倾斜。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跟踪问效,坚持每季度进行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绩效评估指标责任单位积极做好对标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对应指标的运行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574.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48.92万元,下降43.8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574.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48.92万元,下降43.8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32.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0.56万元,公用支出32.32万元;

  2.项目支出141.63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48.92万元,下降43.86%,主要是由于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费639万元,该项经费分三年支出,2022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2023年度预算安排108.6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减少。

  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6.24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41.63万元。主要用于效能办业务经费、效能督查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2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84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63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9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由于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电子监察中心,新建视频监督智能分析系统,新建下辖10个街道、2个分中心及98个社区电子监察点(共计110个点),含电子监察后端建设、街道前端监控建设、社区前端监控建设、分中心前端监控建设等。

  2.立项依据

  根据《2021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各区要实现服务窗口电子视频监察的全覆盖,各单位应加强视频监察系统建设及数据共享应用,实现常态化、电子化的窗口服务质量监督。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2021年,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形成系统建设方案。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审,并在福建省政府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了公示,于2022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3月中旬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5.实施周期

  2022-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8.63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108.63万元列入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剩余经费项目待质保服务期满2年后,列

  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2万元,增长0.04%。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6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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