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30 09: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团结,引导,教育,帮助”八字方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工商界“爱国,敬业,守法,贡献”的优良传统,推进光彩事业,引导会员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能够与党长期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参政议政,参与思明区的政治、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推荐工作,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会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开展信息交流和咨询、培训活动,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管理、融资等服务,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帮助会员改善提高经济理念和管理水平,完善财务制度,照章纳税。  

  (五)为会员提供有关的证明、协调关系、帮助会员调解经济纠纷,协助非公有制技术业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  

  (六)按照国家和厦门市政府的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商务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贸合作,协助引进技术、资金、人才。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属群团组织,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工商联 

党政机关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引导会员企业及企业家在各领域积极发挥作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教育引导,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2016年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的意见。组织年轻企业家或创二代,参加市委统战部举办的非公有制年轻一代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 

  3、配合上级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召开区党外代表人士调研座谈会的相关工作,拟稿相关备查资料。建设“五好”县级工商联,配合省“五好”县级工商联互查组检查。 

  (二)凝心聚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1、加强交流交往活动。参加2016区闽商座谈会,与全国各地闽籍商会座谈交流。组织企业家前往漳平市、德化县考察,分别与漳平市总商会、德化县总商会座谈交流,缔结为友好商会 

  2、举办形式多样活动。召开新春座谈会,通报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推进相关部门、各街道与区商会会员企业的沟通联系,助推企业发展举办蒙发利杯思明区“营改增”税法知识竞赛联合区国税局举办“营改增”政策专题讲座,邀请浙江大学谌远知教授,为企业管理人员讲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大数据”。 

  (三)靠前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2、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推荐企业家作为“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候选人向辖区内企业发出《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相关问题征求意见表》,了解区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情况,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强化法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思考”课题调研工作走访会员企业,通报工作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四)奉献爱心,参与扶贫救灾工作 

  1、开展精准扶贫分别与漳平市南洋镇南洋村、德化县美湖镇上岸村签定结对帮扶协议书,并向村里赠送电脑办公用品。 

  2、举办“温馨思明·情暖千家”爱心年夜饭、爱心月饼进社区活动,为辖区内居民赠送千份年夜饭、千份月饼举行“海西春雨行动”新春慰问活动,赴翔安区前垵村慰问村民。 

  3、开展抗台救灾。一是舒友集团、思总建设、鹭达眼镜等会员企业组织职工,出人出力出设备,积极参与台风“莫兰蒂”灾后重建工作,清理道路树木和杂物区工商联驻会人员参加挂钩社区莲西社区及居住地社区的台风灾后重建工作。 

  (五)夯实基础,提升工作运行效率 

  1、做好综合评价。成立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及时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自身建设召开区工商联(商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执委(理事)会、监事会及第一届青委会成员,聘任第七届理事会荣誉会长、名誉会长,向全区民营企业家发出《亲清政商润民企,同心助力兴思明》倡议书;做好区工商联(商会)网站升级改版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驻会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0.78 万元,本年收入236.79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234.50 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6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36.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8.78万元,增长71.5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6.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34.5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7.74万元,增长59.7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2.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5.42万元,公用支出37.30万元。 

  2.项目支出81.7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8.99万元,增长57.2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31.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97万元,增长25.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调整 

  (二)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22.8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6万元,下降22.45 %。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控会议、接待、培训等活动的标准 

  (三)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3万元,2015年没有此项费用。主要原因是开发建设工商联网站。 

  (四)行政单位医疗2.2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2.60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 

  (六)其他支出35.99万元,2015年没有此项费用。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追加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没有比增。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同比增长3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6.6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开支没有比增,公车运行费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主要用于异地友好工商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1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55.56%,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减少6.7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适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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