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28 18:27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部门: 

  (一)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 

  (二)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的业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 

   (一)维护区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 

   (四)适时举办时事政治报告会、健康讲座、开展节庆活动。 

   (五)鼓励老同志在促进社区和谐和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包括1机关行政处室及 1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直机关党工委 

全额拨款党政机关 

4 

4 

区直机关离退联 

全额拨款社团 

0 

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汇总)部门主要任务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机关; 组织慰问生病住院离退休干部及病故人员家属。重大节假日(春节、中秋国庆、老年节等)慰问全体离退休干部职工。组织健康讲座和培训,时事政治报告会。春秋两次组织全体退休人员参加的趣味运动会;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及各兴趣小组(队)活动数次。组织参观特区建设成果,参与社区文明建设活动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认真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新一轮两个责任制的内容,把“一岗双责”作为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职要求,使其更加贴近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贴近我区各时期的各项中心工作,促进机关新一轮的党建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一是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有计划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理论调研,加强与社区的党建和文明结对共建,努力完成区委及其工作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通过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离退休联合会等组织,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机关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努力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氛围。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54万元,本年收入 420.61万元,本年支出428.1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一)2017年本年收入420.6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149.23万元,下降83.6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17.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 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3.01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428.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37.32万元,下降78.2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64.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9.01万元,公用支出15.78万元。 

  2. 项目支出263.3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14.64万元,下降78.0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143.0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3.12 万元,增长19.27 %。主要原因是区直机关党工委政策性增资等因素。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5.29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27 万元,增长0.36 %。主要原因是:支出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192.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区直机关离退联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2.8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5.98万元,减少92.61 %。主要原因是区直机关离退联2017年未安排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68万元,2016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医保缴交基数调整。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6万元,因2016年该科目决算数0万元,无法计算同期增幅。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2017年增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基本养老保险经费从2016年列支科目“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科目调整至该科目。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09.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工资不再安排于区直机关离退联。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2017年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要求,2017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万元,比2016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8个项目,涉及金额313.9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区直机关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等制度,抓好绩效目标源头管理,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监督作用,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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