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的业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机关党组织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收集老同志的心声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举办时政报告、健康讲座,开展节庆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包括单位本级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
4 |
4 |
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 |
全额拨款社团 |
0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主要任务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机关;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认真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新一轮两个责任制的内容,把“一岗双责”作为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职要求,使其更加贴近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贴近我区各时期的各项中心工作,促进机关新一轮的党建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巩固和发展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理论调研,加强与社区的党建和文明结对共建,努力完成区委及其工作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通过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离退休联合会等组织,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机关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努力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氛围。
(五)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并进行慰问,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为494.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12万元,增长6.0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4.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为494.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12万元,增长6.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8.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87万元,公用支出26.86万元;
2.项目支出225.4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12万元,增长6.03%,主要是由于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任务加重,党建活动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7.2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5.2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老年节”系列活动经费、党员干部慰问等支出。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47.59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工作经费、文体活动经费等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41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3.73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2.13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46.6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5.9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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