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的业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机关党组织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工会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开展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管理知识。通过组织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开展会员节日、生日、生病等慰问,增强人员认同感和归属感;开展健康体检,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保障职工福利。管好工会财务,搞好工会组织建设。
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收集老同志的心声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举办时政报告、健康讲座,开展节庆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包括单位本级(无内设科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全额拨款党政单位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机关;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通过组织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增强会员认同感和归属感;保障职工福利,管好工会财务,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认真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新一轮两个责任制的内容,把“一岗双责”作为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职要求,使其更加贴近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贴近我区各时期的各项中心工作,促进机关新一轮的党建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巩固和发展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理论调研,加强与社区的党建和文明结对共建,努力完成区委及其工作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通过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离退休联合会等组织,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机关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做好开展职工节日慰问、文体活动,努力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氛围。
(五)关心区直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并进行慰问,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为1140.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2.68万元(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收入预算数704.24万元),下降5.2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0.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为1140.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2.68万元(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支出预算数704.24万元),下降5.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0.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2.24万元,公用支出58.67万元;
2.项目支出779.2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0.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41.5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2.68万元(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24万元),下降5.21%。主要是由于2020年将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直机关工会、区直机关离退联三家单位的预算合并的原因,经费相对压缩。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14.8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老年节”系列活动经费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1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28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107.98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退休人员经费以及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
(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41.46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文体及日常工作专项业务费等支出。
(八)其他支出548.78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直机关工会委员会的工会活动经费及办理户外运动卡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支出预算持平(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公务接待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2019年预算数含区直机关工会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7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8.98万元,增长557.28%。主要原因是:将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直机关工会、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三家单位的预算合并,原区直机关离退休联合会的退休非统发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区直机关党工委综合定额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预算资金1140.15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526.2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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