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和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文书资料的建档、保管和使用等,通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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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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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67 |
5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全会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三个引领”、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保持高压态势,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坚持抓常抓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四)突出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五)深化政治巡察,更好发挥利剑作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为3,359.284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8.0048万元,增长4.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59.2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9.28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为3,359.28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8.0048万元,增长4.2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91.34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1.2733万元,公用支出270.0715万元;
2.项目支出567.9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9.28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8.0048万元,增长4.28%,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18.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56.7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事务及巡察机构新驻点场所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311.2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7.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2.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5.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8.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9.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56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0.56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文化建设、审查调查工作、巡察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纪检监察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改造已建成的廉洁文化场所。常态化开展全区党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部署安排。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考察、参加专题培训等费用;斑鸠山廉洁文化公园氛围布置尾款;开展任前廉考租用场地;征订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党支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廉政报刊,购买、编印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的廉政书籍;用于纪检监察网络、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宣传费用;拍摄廉政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思明区廉政教育基地江夏堂家规家训馆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支出(具体支出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据实结算);区级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的调研开支;开展日常监督现场会、业务培训等,举办“纪法演武”活动,参与各类监察、评议、培训等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11.2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办公费30.25万元。
(2)培训费26万元。
(3)拍摄各类宣传视频、合作宣传报道等2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各项工作,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的高质量发展;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障案件数量与案件质量同步提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同统一。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部署安排。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办公经费(巡察专用媒体宣传、征订书刊、巡察档案整理、资料印刷、公务差旅、信息化建设等有关支出);巡察期间巡察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巡察期间巡察人员的工作补助等巡察工作相关经费(具体支出根据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56.7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办公费138.9万元
(2)委托业务费1.00万元。
(3)设备购置费6.00万元。
(4)其他巡察工作经费11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82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6万元,下降0.79%。主要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9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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