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区计划生育协会日常运转工作,收集、分析和反映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动态。
(二)组织计划生育协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四联创”活动,组织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会员、企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总结推广基层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行动”系列活动,关爱计生特殊家庭,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计生失独家庭住院护理津贴、紧急救助、励志助学,培育总结生育关怀系列项目的经验与典型。
(四)参与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开展青春健康、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 |
行政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推进基层争先创优。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专职人员配备到位,与卫生计生工作同部署同考评,落实基层“两长”补贴和小组活动经费,使基层有钱理事、有人管事。全区建立了多创合一的考评标准,指导街道按照省级“六项重点任务”、社区按照省级基层自治“六好”标准分类分项实施。
(二)加大宣传倡导工作力度。全区10个街道、98个社区、1560个协会小组,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六项重点任务”、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四联创”活动等主题,组织专题培训。“5.29”期间,市计划生育协会与我区联合举办广场宣传活动。迎厦门会晤、创文明期间,积极发动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会员志愿者,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参与洁净家园、综治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三)围绕“六项重点任务”抓落实。区计划生育协会、区司法局联合发文成立了“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法律援助站”,形成区、街、居“站-点-调解工作室”三级计划生育协会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区计划生育协会积极参与“人口流动健康同行”服务活动,45个示范企业兼职计生工作人员继续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同补贴、同考核;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商圈、文创园,初、高中学校开展青春健康宣传服务活动。
(四)精准帮扶计生家庭。区计划生育协会投入新一轮幸福工程滚动资金148.5万元,资助95位下岗失业计生困难母亲(含流动人口40位)。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后月嫂和育婴师供不应求的现状,组织月嫂和早期教育岗前培训。投入45万元,开展“暖心家政保洁”服务,组织63位计生失独家庭代表,开展“携手踏春行,政策暖人心”、“重阳仙岳登高 暖心服务敬老”等暖心志愿者交流活动。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12.47万元,本年收入724.87万元,本年支出724.3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3.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724.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5.50万元,增长25.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1.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3.11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724.3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9.97万元,增长33.0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5.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50万元,公用支出7.14万元。
2.项目支出608.7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1.3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06.63万元,增长40.1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92.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26.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8.7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1.66万元,增长75.50%。主要原因是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3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3.87万元,下降8.01 %。主要原因是生育关怀两节慰问计生困难家庭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5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41.84%。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采购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0.50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的32.00%,同比下降80.7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00%,主要是:均无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与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原有车辆回收。
(三)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省计划生育协会莅临我区调研评估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16。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3.08%,主要是:接待人数增加2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万元,比2016年增加2.08万元,增长41.25%,主要原因是党报党刊征订、差旅费科目调整,从综合定额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宣传和早教、“四联创”流动人口协会服务、项目点生殖健康、生育关怀权益维护、生育关怀计生家庭帮扶、基层群众自治、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涉及金额608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全区先进街道7个,一流社区73个,“五好协会小组”1235组。组织专题业务培训5场次,1000多人次参加。全区在《中国人口报》《厦门日报》等设区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登168篇,在国家、省、市公众微信平台刊登信息45篇。全区开展公益儿童早期发展教育进社区活动400多次,服务近万个计生家庭。开展“青春健康·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100多场以及考前减压心理训练10多场。和3家社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失独家庭提供家政、精神慰藉等“暖心服务”。投入151.16万元,开展春节慰问、困难女孩助学、紧急救助、爱之屋等亲情系列帮扶活动,受益1564人次;投入198.592万元,为2.48万户计生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简单赔付率达到99.5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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