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1-28 10:09

  2023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计生协的主要职责是:  

  党建引领计生协全面工作,落实“六项重点任务”,聚焦生育支持和家庭健康,开展宣传教育服务进万家,举办母亲节、“5.29”会员活动日、“12.1”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活动,借助宣传阵地和新媒体,宣传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和计生协工作;开展优生优育指导进万家,建设“向日葵亲子小屋”,构建区、街道、社区科学育儿指导网络;开展计生家庭帮扶进万家,落实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幸福工程,抓好幸福学堂、“暖心家园”等项目点建设。开展“两节”慰问、关爱女孩励志助学、紧急救助、不孕症治疗等扶助;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进万家,推广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举办健康讲座和健康义诊咨询服务,推进青春健康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组织“金色阳光志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爱心厦门”等志愿服务。开展党建、平安综治、保密、文明创建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计生协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 

  行政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强化理论指导 

  要多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要坚持履职为民,深入基层和群众当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努力破解新形势下计生协转型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找准计生协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运用好区委巡察结果,促进工作提升 

  充分应用区委巡察结果,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拓展思路,提升工作水平,给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深化“四个进万家”行动,提质增效落实各项任务 

  在宣传教育服务方面,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完善信息化服务网络,注重巩固提升传统媒体宣传效力,加强与新媒体合作,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在优生优育指导方面,加强优生优育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儿童保健家庭指导员培训;按照《厦门市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再建1-2个“亲子小屋”。在计生家庭帮扶方面,实施好新年度计生家庭意外保险项目,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提高投保对象知晓率;积极协调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应赔尽赔;推进“暖心家园”项目点建设工作,服务计生特殊家庭。在家庭健康促进方面,组织家庭健康指导员参加培训;指导各街道继续开展“暖心大学堂”健康主题讲座进社区活动,持续开展“红帆领航.健康同行”活动;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学校,提升“青春健康”项目点宣传服务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计生协队伍素质 

  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规定,落实基层计生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坚持社区计生协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协会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收入预算为1,605.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93万元,增长0.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5.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支出预算为1,605.5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93万元,增长0.0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0.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2.71万元,公用支出37.82万元; 

  2.项目支出1,375.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5.5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93万元,增长0.02%,略微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2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45.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及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1)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思明区户籍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夫妻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计生家庭户和全区计生家庭低保户、计生家庭低收入户、计生家庭特殊扶助户约11.5万户。按每户每年100元计算,每年1150万元,三年3450万元。 

  (2)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思明区户籍人口,经区卫生健康局认定、年龄在49周岁及以上的失独父母约900人,按每人每年400元计算,每年36万元,三年108万元。 

  2.立项依据 

  根据闽人口领【2016】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新时期计生协会“六项任务”》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计生协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思明区户籍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夫妻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计生家庭户和全区计生家庭低保户、计生家庭低收入户、计生家庭特殊扶助户约11.5万户。按每户每年100元计算,每年1150万元,三年3450万元。 

  (2)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思明区户籍人口,经区卫生健康局认定、年龄在49周岁及以上的失独父母约900人,按每人每年400元计算,每年36万元,三年108万元。 

  5.实施周期 

  二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186.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及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项目1186.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略微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86.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6.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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