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思明区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说明(汇总)
时间:2023-01-28 19: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规定。(二)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负有检查、督促和指导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做好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和走访慰问工作。会同市老干部局和老干部原工作单位共同做好异地安置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三)承担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定期召集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委员会议,会同有关部门、街道研究部署基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际问题,协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并做好服务工作。(四)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时事政治、阅读文件、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听取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就地就近参观考察活动。组织开展有益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协调配合涉老部门做好各项涉老工作。(五)定期向市委老干部局、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工作情况、离退休干部思想动态及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和意见办法。(六)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七)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八)职能转变。联系、协调、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厦门市思明区老年大学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增进健康、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老年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发挥政治思想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学员凝心聚力跟党走,不忘初心向前进;为老年学员学习、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基层老年教育发挥示范、引领、指导作用。

  厦门市思明区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为老干部阅读文件、政治理论学习、文体健身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组织保障;发挥阵地作用,建好用好“老党员之家”,为老干部发挥正能量老有所为搭建平台;会同区各涉老组织、部门开展各种适合老年人特点、健康向上的文娱和体育活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4 

  4 

  区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 

  8 

  5 

  区老年大学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机制,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制定落实我区贯彻意见,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分享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深入悟思想、谈体会,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同时深入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作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辅导报告、老干部读书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动学习走心、走实、走深。深化近邻党建,要充分发挥好区年大学、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党员之家、老干部“四就近”服务站等平台和阵地作用,依托老党员志愿服务队、老党员先锋队、老干部宣讲团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努力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聚焦作用发挥,持续引导老干部发挥正能量。突出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继续围绕“我看社会发展新成就”座谈调研成果,深化开展“我看思明发展新成就”主题活动,通过举办老干部实地参观、主题诗书画影展、党建微视频拍摄等活动,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离退休干部不断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美丽厦门幸福思明建设贡献桑榆力量。

  三是优化服务水平,做实做细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围绕老干部所思所盼,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参观疗养、康乐活动、人文关怀等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好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和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制度,主动对接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不断扩充“个性化定制菜单”服务内容,用足用好老龄老干工作政策和民生保障政策,主动融入公共服务、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体系,满足老干部老同志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老年大学教学点建设,不断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探索社区老年教育便利化、制度化建设。

  四是探索“六大融合”,形成助力基层治理合力。积极探索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整合各方力量,探索融合老党员之家、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老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老干部“四就近”服务站、老年大学教学点等基层老干部工作“六大融合”。以近邻党建为引领,成立“银发人才库”“支部书记库”,在每个街道打造1-2个“近邻离退休示范党支部”和“老党员近邻工作室”,形成老同志助力社区治理合力。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水平。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近邻·思民”专项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文明创建结对共建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将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与工作创新中,突出老干部工作部门政治属性,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设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过硬队伍,切实增强为老干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老年大学主要任务是:推动我区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福建省高水平示范校为目标,创新办学路径,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本年度计划开设111个班级,开设36门课程,约3680个课时,为老年学员提供4722个学位,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三)区老年大学作为传播正能量的阵地,计划开展近邻党建时政课6次,百科讲坛4次,组织教研活动4次,出版校报6期。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阵地作用,协助上级老干部局进一步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好老干部的两项待遇,让老干部在政治上有荣誉感、组织上有归属感、生活上有幸福感。

  (二)结合重大节庆活动,会同各涉老组织、部门适时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寓教于乐,展示老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爱国爱党情怀。

  (三)持续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党员之家”建设,把中心“老党员之家”建设成为集学习、教育、活动于一体,服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服务老干部党员的重要阵地。

  (四)加强活动场馆建设和管理,做好现有场馆各项设施的维护,确保活动正常安全有序的开展,不断满足老干部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努力打造老干部温馨家园。

  (五)抓好制度建设,管理到位。完善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为老干部服务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证。

  (六)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到位。守正创新,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发挥中心党员模范带动作用,增强服务意识,突出亲情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开展。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1963.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0.97万元,增长7.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6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3.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1963.2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0.97万元,增长7.1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49.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34.66万元,公用支出115.21万元;

  2.项目支出613.4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3.2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0.97万元,增长7.15%。主要是老年大学新增新校舍开办费,新校舍采购课桌椅、办公设备、智能化建设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80.9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37.3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22.7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学习、考察、活动、慰问(含重大节日慰问金)及保健疗养急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54.6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部工资、护理费、死亡抚恤金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692.64万元。主要用于区老年大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其他教职人员经费、办公费用、活动、会议、教学活动等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社保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9.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2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2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外地对口单位工作性交流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小额停车和过桥过路等方面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老干部用车数量不变。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7万元,减少3.3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津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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