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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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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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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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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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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单位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确保社会稳定,掌握和分析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暴恐工作; (三)检查政法单位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并持续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协调推动扫黑除恶斗争; (五)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 (六)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七)组织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海防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新形势下海防和打击走私工作各项部署; (九)负责管理区法学会日常工作,促进法学研究及应用繁荣发展; (十)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促进会日常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十一)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等工作; (十二)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单位处级、科级干部; (十三)组织、推动政法委机关及政法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十四)及时向区委反映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接待、受理、办理和跟踪反馈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下属的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共2个预算编制单位,其中:列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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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区委政法委主要任务是: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具韧性的平安思明、法治思明,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安全和法治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2026年的政法工作,要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做表率。要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教育培训、集中办班、在线学习等,确保学深悟透。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执法司法监督等制度机制。 2026年的政法工作,要在护航经济发展上走在前。积极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调研思明示范区时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法务、泛法务项目招引集聚,努力汇聚更多资源,持续服务保障域外法查明中心、司法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等拓展市场,持续提升影响力;做强法治影视产业,全力做好影视项目落地承接服务保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定位,找准政法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持续提升政法保障能力。 2026年的政法工作,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当先锋。紧紧围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持续深化主动创稳,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持续强化重要敏感节点维稳,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2026年的政法工作,要在平安思明建设上打头阵。紧紧锚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思明奋斗目标,持续推动平安建设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区、街综治中心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指挥调度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动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抓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持续推进婚恋家庭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深化海防综合治理,巩固夯实强边固防工作格局。 2026年的政法工作,要在锻造政法铁军上创一流。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内部管理上持续发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各类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技能集训,持续提升街道综治队伍业务能力,深化政法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实现干部多方位锻炼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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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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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委政法委2026年收入预算为3293.641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75.5675万元,增长9.1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93.6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3.64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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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委政法委2026年支出预算为3293.641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75.5675万元,增长9.1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86.58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5.5285万元,公用支出71.0528万元; 2.项目支出2407.06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区委政法委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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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3.641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75.5675万元,增长9.13%,主要是增加了原预算在街道办事处的项目经费部分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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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474.86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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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88.5997万元。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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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407.060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合工作、海丝法务区日常后勤保障工作、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思明区社会治安综治保险、海防工作、日常接访及重要节点信访保障工作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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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8.3200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退休人员住房等各种补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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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1455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区综治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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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区综治中心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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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0500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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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88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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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6898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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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02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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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5年支出预算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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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6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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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600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思明创建、考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海丝法务区经验交流、法学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经费支出的内控管理,同时公务接待团组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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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辖区内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开展铁路沿线群防群治工作,强化辖区铁路沿线反恐维稳、平安铁路创建、爱路护路宣传,提升思明区铁路沿线安全防护水平。 2.立项依据 根据中综办〔2015〕31号文件和市综治办〔2017〕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强化辖区内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开展铁路沿线群防群治工作,强化辖区梧村片区、嘉莲片区铁路沿线反恐维稳、平安铁路创建、爱路护路宣传,提升思明区铁路沿线安全防护水平。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政法综合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政法系统在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和服务大局的作用,为辖区非预算单位应急任务提供经费保障,确保辖区社会群体性事件、重大涉稳案事件有效预防和处置,刑事警情数持续较高幅度下降,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2.立项依据 一是上级关于政法中心工作和协同保障辖区政法综治工作落实系列部署要求;二是《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司(2019)64号》;三是《关于推进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试点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委政〔2023〕50号);四是思明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纪要、《反恐怖主义法》等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区委政法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扣把思明建设得更平安的总要求,聚集最具安全感城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先行区、法治中国典范城区等,牵头政法各部门全面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等,努力建设更加富裕、更加繁荣、更加平安的幸福思明。拟根据年度政法工作部署及协同保障辖区政法综治工作需求,结合各单位职责及业务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海防工作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强化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有效治理、整治辖区海域“三无”船舶,加强船管员队伍和辖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沿海岸线管控,逐步优化沿海岸线治安环境,严防海上非法出入境事件发生,为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海上环境。 2.立项依据 一是上级关于海防工作部署要求;二是《2023年福建省“平安海域”建设工作量化考评标准》(闽委融办〔2023〕38号);三是《厦门市海上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协调机制》(厦委办〔2024〕22号);四是区编办〔2013〕7号、区人民政府文件阅办单〔2016〕80433号;五是《厦门市2024年海防工作要点》(厦海办〔2024〕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避风坞管理维护等海防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关于海防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区2026年海防工作。主要实施方案安排如下: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拨付船管员工资服装奖励等费用,提高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船管员队伍作用。二是加强设施建设。根据涉海街道工作需要拨付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物资采购经费,进一步健全辖区海防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智慧海防”。三是加强船舶管理。推动船舶集中停泊点执勤点建设,强化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投入经费有效治理、整治辖区海域“三无”船舶。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四)海丝中央法务区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思明区作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核心承载区、示范区,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做好入驻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可以加快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 (1)上级对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2)根据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厦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2号);(3)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思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2〕2号、3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扎实有序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建设,持续聚焦发展法务产业、优化法律服务、集聚法治人才、建设智慧法务、深化改革创新。思明示范区观音山片区已引入法务(泛法务)、知识产权机构56家,其中,法务机构23家,泛法务机构33家,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厦门市律师协会、厦门市公证协会等有影响的法务机构成功入驻,全力保障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科技展厅等重点项目落地运行,思明示范区平台法务品牌辐射力、法务产业聚合力正在形成。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五)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为全区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优化保险方案,提高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厦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厦综治办[2017]19号)、思明区政府常务会第98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安排,有序开展2026年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招投标、签订协议、支付款项、开展理赔等工作。主要实施方案安排如下:一是开展招投标。鉴于上一年度综治保险于2026年10月份到期,2026年10月份前,完成2026年度综治保险招投标工作,确定新一年度承保公司。二是签订协议、支付款项。2026年10月-11月,与新一年度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按规定支付款项。三是开展理赔服务。新一年度综治保险协议生效后,及时通过各街道线下宣传、新媒体宣传、网格入户等方式,多渠道开展综治保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有序规范开展理赔服务。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信访工作支出,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经费,以及落实重点信访工作等相关费用。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重点信访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安排具体工作。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06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其中:综合治理工作经费3.0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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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区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772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1652万元,增长4.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4.1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7.0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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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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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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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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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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