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在本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区政府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区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8、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9、依法行使任免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包括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1人,实有在编19人,离退休70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在中共思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凝心聚力谋发展,全心全意惠民生,为深化转型发展、建成“五大发展”示范区、奋力推进幸福思明建设迈向新阶段作出新贡献。
(一)责任担当提质增效
服务大局增质效。围绕“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把握好人大工作的着眼点,着力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依法履职的具体工作中展现人大服务大局的担当和作为。特别是聚焦聚力区委提出的金砖会晤“十大提升行动”,开展“金砖会晤我参与”活动,以实际行动当好东道主,助推城区有机更新和空间再造,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科学履职增质效。从群众最关心、最根本、最直接的经济发展、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入手,把准人大履职的重点、民生问题的热点、基层工作的创新点,充分利用常委会这一重要履职平台,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决定能力,增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对人事任免的规范化水平。代表素质增质效。采取集中培训和代表组轮训、专家辅导和代表座谈、理论培训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形式,组织新一届代表深入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特点,准确理解和把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代表履职“小目标”,提高代表为民代言、为民行权、为民履职的能力素质。
(二)依法监督提质增效
精准监督下功夫。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加大监督工作的精准度,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和司法改革上,切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新兴产业培育、街区立面综合治理提升、司法改革等13项专项监督,开展爱国卫生、禁毒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精细监督下功夫。紧扣监督议题,开展专项调研、满意度测评等综合监督,层层推进,步步深入,环环相扣。瞄准金砖会晤“三线四片”项目开展视察监督。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跟踪监督相关情况,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社会效果。精实监督下功夫。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对“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新要求,探索建立跟踪协调督办机制,试行选聘不是人大代表的专业人才作为工委委员,提高监督实效和质量,使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围绕推进的工作目标实现良性互动。在此基础上,深入群众听取意见,精心选取监督议题,会前充分调查研究,会中充分讨论审议,会后充分跟踪问效,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有效性。
(三)自身建设提质增效
抓思想立导向。坚持党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人大履职取得好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把精力放在推动问题解决上。坚持以德修身,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持舆论导向,在海西晨报“思明人大之窗”专版的基础上,开辟“思明人大微信公众号”,宣传人大工作,彰显自身建设新作为。抓作风树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固本强基,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抓培训强本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有本领不足、知识储备的紧迫感,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参加政治理论、人大业务、法律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等各类学习轮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努力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一览
(审议时间及方式将视情况再作调整)
(一)专项报告
1、区人民政府议题(11个)
(1)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牵头部门:财经工委。3月)
(2)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城建环资工委。3月)
(3)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科教侨台工委。3月)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众创空间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牵头部门:科教侨台工委。5月)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牵头部门:财经工委。7月)
(6)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财经工委。7月)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金砖会晤”十大提升行动街区立面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牵头部门:城建环资工委。7月)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财经工委。9月)
(9)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金砖会晤”十大提升行动“三线四片”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财经工委。9月)
(10)听取思明公安分局2017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法制内司工委。11月)
2、区人民法院议题(1个)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法制内司工委。9月)
3、区人民检察院议题(1个)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牵头部门:法制内司工委。9月)
(二)执法检查(2个)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福建省禁毒条例》贯彻情况的执法检查(牵头部门:法制内司工委。7月)
2、结合2017年“金砖会晤”十大提升行动,开展《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贯彻情况的执法检查,并作满意度测评(牵头部门:科教侨台工委。7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009.4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2.66万元,下降5.8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9.4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009.4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2.66万元,下降5.8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37.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6.83万元,公用支出60.45万元;
2.项目支出272.21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9.4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2.66万元,下降5.84%,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人大事务)646.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人大会议 65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费等支出。
(三)人大监督8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等支出。
(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等支出。
(五)代表工作 83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和补选人大代表经费等支出。
(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96.21万元。主要用于课题调研经费、人大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18.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10.6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1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各省、市、区人大工作联系、学习交流、企业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72.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简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42.07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21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