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预算说明
时间:2022-02-05 15:2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消防工作、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全额拨款 

  10 

  10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主要任务是:

  健全一个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贯彻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防灾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和实体运作,构建区、街、社区三级应急管理体系。

  建设一个平台。按照“平时防范,急时应急”的“两时一体”理念,建设区应急管理指挥平台,以省市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为原型,根据我区差异化需求进行定制二次开发,实现纵向汇报、接收上下级数据,横向打通职能部门业务联动,集平时安全防范和执法监管、急时遂行应急救援指挥2个基本模块,汇聚已开发完成的区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指挥平台、防汛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和其他区级应急大数据资源,搭建区安全生产执法平台,实现执法监管任务派发、督办推送、执法记录数据汇总,实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问题整改闭环,提升安全生产的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

  夯实一批站点。新建、改建、充实辖区小型消防站、城建工作站、社区避灾点等,根据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日常训练需求,为每个小型消防站配备微型消防皮卡车、电动消防执勤车、消防摩托车等车辆和机动消防泵、手动破拆工具组、水枪水带和安全警护设施等器材装备。

  充实一支队伍。拟参照我区鹭江街道营平政府专职消防队经验,在每个街道打造一支或若干支急时遂行火情扑救和多灾种救援,平时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应急救援队伍:拟建设1支不少于25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同时整合现有社区微型消防站力量,每个街道组建1支或若干支由12名以上队员组成、人员相对稳定的政府半专业救援队伍。同时,统筹消防城管等专业、半专业力量,安能、蓝天、曙光等社会力量,打造区应急救援综合性队伍。

  完善一套机制。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推进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梳理整合隐患排查治理、预警应急救援处置等流程,形成平时排查整治、战时应急处突的简洁、完整、操作性强的机制规定。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927.8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6.24万元,增长20.2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2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927.8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6.24万元,增长20.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11.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3.93万元,公用支出47.11万元;

  2.项目支出416.8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7.8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6.24万元,增长20.25%,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员医疗险缴费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56.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416.80万元。主要用于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防汛、防灾减灾业务工作经费,森林防火业务经费,“逃生宝”手机游戏后续运营维护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支出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业务检查、指导、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停车、洗车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洗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3万元,增长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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