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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预算说明(本级)
时间:2024-01-30 13:0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区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有关部门、区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4.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5.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等。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持续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完善业务流程,以“治未病”为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审计局

  12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区审计局的主要任务是:按年度审计计划完成预算财政审计、政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国有企业审计、 投资审计等多种类型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增强队伍规范管理,构建贯通协调的审计监督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完成审计项目年度计划。

  (二)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科学合理安排审计项目,保障审计项目顺利开展,配合做好非立项性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

  (三)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513.3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83.23万元增加30.11万元,上升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区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513.3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483.23万元增加30.11万元,上升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83.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3.18万元,公用支出40.16万元;

  2.项目支出3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区审计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3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483.23万元增加30.11万元,上升6%,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及调资。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7.11万元。主要用于区审计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30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各类审计业务所需的经费;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经费;3.因审计力量不足购买审计服务所需的支出;4.参与上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布置的专项检查和审计项目工作费用;5.档案的整理支出;6.审计业务所需的教材报刊、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等购置及更新维护经费;7.参加审计培训、会议、考试、比赛等所需的经费;8.审计宣传所需的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5万元。主要用于区审计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76万元。主要用于区审计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01万元。主要用于区审计局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区审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审计业务经费,根据业务需求进行预算编制。

  2.立项依据

  根据审计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进行审计业务经费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审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审计业务经费主要用于:(1)开展各类审计业务所需的经费;(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经费;(3)因审计力量不足购买审计服务所需的支出;(4)参与上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布置的专项检查和审计项目工作费用;(5)档案的整理支出;(6)审计业务所需的教材报刊、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等购置及更新维护经费;(7)参加审计培训、会议、考试、比赛等所需的经费;(8)审计宣传所需的经费。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按需求投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无单位自有资金。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16万元,比2023年预算40.36万元减少0.20万元,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审计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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