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本级)预算说明
时间:2024-01-3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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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牵头、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对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四)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五)组织进驻单位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

  (六)负责对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

  (八)指导监督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代办点提供规范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定规范化工作标准,对提供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九)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本级)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3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能力

  推动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群众常办事项靠前服务,进一步实现“就近办”。规范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建设,配齐基础服务设施,增加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场景。落实基层综合窗口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通过统一购买服务配备前台综合窗口专业工作人员,健全队伍设置。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打造“近邻政务”品牌,在基层建立帮办代办团队,完善全程帮代办机制,为群众提供“帮代办”“上门办”等服务。

  (二)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结合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和智慧思明数字底座,深化提升数字政务水平,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拓展远程视频帮办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网上咨询与在线人工辅导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区、街道、社区跨层级审批体系,提升网办效率。强化智能办电子签章功能,增加数字签名、网上签章使用频率,创造更多“无纸化”办事场景。完善平台效能监督指标功能,强化数据监控。建立数据动态分析机制,实现对审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三)落实集成服务改革任务

  落实高频“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探索推进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对“一件事”进行动态管理,完善服务闭环,不断改进优化办理体验。拓展“一件事”应用场景,健全协同办理机制,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套餐一次办理。对接省“行业综合许可平台”,开展“一业一证”业务的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和统一制证,实现行业许可信息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升级涉台政务服务,扩大部门协同范围,推动更多惠台集成套餐按要求落地。

  (四)拓展靠前服务渠道方式

  围绕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企业调研,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园区办”。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机制,围绕企业群众诉求,充分发挥行业代表优势,引进知识产权、财税、法务等领域专家,开展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

  (五)谋划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扎实做好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以打造全国领先的政务中心为目标,借鉴上海、杭州、长沙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设计理念,围绕新政务大厅运行管理、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应用需求,做好新中心动线规划、功能布局与窗口优化整合,通过科学再造流程和智慧赋能,提升新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414.30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1.1688万元,下降25.4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4.3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4.30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414.30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1.1688万元,下降25.4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4.30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6982万元,公用支出8.6030万元;

  2.项目支出330.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30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1.1688万元,下降25.41%,主要是由于部分人员调整,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32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3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3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7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6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支出预算持平。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保障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各项工作和服务有序开展。牵头、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对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对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代办点提供规范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

  2.立项依据

  根据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主要职责,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用于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工作业务费,包含:培训费;聘请兼职法律顾问、会计代理记账等第三方经费;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精神文明、综治等工作,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志愿服务驿站建设、城市义工志愿服务、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宣传费用;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代运营服务费;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运维服务费等;

  (2)思明区政务服务厅第三方评测服务项目;

  (3)思明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30.0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工作业务费项目

  (2)思明区政务服务厅第三方评测服务项目

  (3)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03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8770万元,下降39.7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0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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