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主要任务市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议政、民主监督等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单位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6人,实有在编14人,离退休38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议政、民主监督等活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召开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
(二)区政协常委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组织常委和委员参加专题培训。
(三)组织各专委会委员开展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
(四)对2016年委员提案进行立案、跟踪、反馈,做好委员提案成果转换工作。
(五)组织委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口部门、行业民主监督。
(六)继续与厦门电视台、厦门晚报等媒体合作,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打造“思明政协讲谈”委员媒体议政平台。
(七)收集、编写思明文史资料。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742.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2.68万元,下降6.6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4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2.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742.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2.68万元,下降6.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51.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5.08万元,公用支出45.98万元;
2.项目支出191.0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2.68万元,下降6.63%,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协事务)483.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委员视察 51.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经费等支出。
(三)参政议政18万元。主要用于课题调研经费等支出。
(四)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21.68万元。主要用于思明“政协讲谈”经费、政协常委会工作经费、政协工作专项业务费、区政协网站及委员履职平台更新维保费用、文史资料编印费等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13.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7.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7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地政协单位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接待标准与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18万元,增长32.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0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