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思明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经济科技政策、就业服务、教育卫生、民生救助、便民服务等信息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审批服务事项取消承接到位。全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省、市历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工作部署及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情况,扎实做好对应事项的取消或承接工作,上级决定取消的事项我区均对应取消,上级决定下放至我区的事项均做好承接。建立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对取消、下放的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监管职责和具体举措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放管服”改革以来,我区共取消审批服务事项53项,承接下放、增加审批服务事项93项,做到了取消、下放事项监管不漏项、不缺位、不脱节。
(三)提升便民服务效率,优化审批流程。一是贯彻行政审批标准化。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积极推行“一审一核”两环节制,进一步压缩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全区各部门共在52个行政审批事项中减少了89个环节。二是改革审批方式,加强综合监管。跟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厦府办〔2018〕109号文件部署落实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推进审批标准化。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道根据《厦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指南》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标准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建设涵盖审批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相互配套协调标准体系,同步更新网上和纸质办事指南,以标准化促进审批服务规范化。
(四)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审批服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责任主体,确定清理范围,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取消或保留理由。此次清理工作共取消证明事项10项,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五)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自治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可增长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完善优秀社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正向反向指标和个性化指标,设置奖励层级差,提高激励力度,激发工作动力。二是顺利完成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社区专职“两委”共818名,基本达到了以具有中等教育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中青年为主体的合理的梯次配备结构目标。三是深化“三社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目前我区共有社区社会组织793家。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2018年,各街道共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2个,金额1405.33万元。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一)明确职责分工,狠抓任务落实。根据《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我区在上半年出台了《思明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分解,把38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街道,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进一步理顺规范性文件报审流程,开展电子报审。2018年区政府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6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经过法制部门或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著名商标、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期间共收集、汇总各部门100余条清理意见,对每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核,清理结果按规定上报市政府等,并向社会公开。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废止、修订工作。及时废止、修订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或与现行政策不符的规定,废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厦思政〔2016〕118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思明区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厦思政办〔2017〕16号)等规定,修订《思明区“圆梦”助学办法》(厦思政办〔2013〕91号)、《思明区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厦思政〔2013〕29号)、《思明区落实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办法》(厦思政办〔2016〕52号)等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区在原重大行政决策七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划定六大类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突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继续施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策,重大决策在提请审议前,均报送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会议纪要、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等的合法性审查。2018年,区法制办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文件纪要50余份、重大合同10余份,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0余份。对于部分重要文件、合同的起草、审核,区法制办和区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
(三)开展重大决策后评价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工作方案,选取部分重要政策文件,由决策实施单位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遵循客观公正、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政策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评估,并形成评价报告,为重大行政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提供依据。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加强执行人员管理。协助市法制局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申请、考试、证件的申领、换发、补发、注销及日常管理工作,从源头方面提升执法水平。2018年共协助全区88人通过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注册或变更手续,27人通过考试新办理行政执法证。
(二)规范执法程序,强化事中监管。我区16个有抽查事项的区直部门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编制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入驻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或使用垂直系统平台进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覆盖各部门所有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实施随机抽查,切实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加强事后监督。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区法制办等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估。2018年案卷评查共检查了14家单位的32份行政案卷,其中行政处罚15件、行政许可17件。从评查的结果来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能够做到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案卷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要求,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思明区在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有机统一的营商环境。
五、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授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区人大及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多次要求务必要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就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区政府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分解、沟通、答复等环节,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办梳理建议、提案,明确责任单位,根据各部门职责确定主办、独办、分办、会办、协办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将沟通、答复每个关键节点明确到具体日期;明确工作机制,要求各承办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原则抓好办理工作。2018年全区共承办市、区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105件、政协委员提案172件,满意率达100%。
(二)依法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均依法积极应诉,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规定,加强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促进府院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多次主动出庭应诉,对于确实不能到庭应诉的,均按规定向法院说明情况。对于各级检察机关提起的案件再审审查,各部门、各街道均能够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反馈意见。
(三)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2018年我区共安排审计项目22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3个、行政事业审计4个、经济责任审计9个、企业审计1个、政策审计1个、资源审计1个、专项审计调查3个,同步实施6个部门(单位)的决算草案审签。查处违规金额30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303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00个;提出审计建议76条。尤其是首次开展了街道党政主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助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同时加大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查处的违规应上缴金额足额上缴财政,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加强调处和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36件,涉及当事人数7264人,涉及调解金额5400.76万元,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100%。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多管齐下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2018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4人,缓刑人员472人,刑释解教在册1821人。
(二)依法办案,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2018年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重点做好重大涉民生项目被征收人的行政诉讼应对工作,组织代理律师、相关部门等及时收集证据材料、提交答辩意见并参加开庭审理。三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2018年共办结信访复查案件15件,对信访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推动信访事项妥善办结。
(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七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建立仙阁社区200米法治文化廊,打造“一带一路”区域法治文化带,邀请国内二十余位书画大家现场创作以中华法治格言为主题的书法作品。推出“苹苹安安”学法系列之原创法治动漫---《宪法的故事》,通过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发布,增强全社会尊崇、学习宪法的意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创建曾厝垵“城中村”转型“平安点”、先锋营“平安先锋小区”等一批新品牌,实现社区多元共治、多方共赢,思明区“社区参与式治理工作坊”获评“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第三名。
(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我区在全市建立了第一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都已经建设完毕,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8件,其中刑事案件203件,民事案件1361件,行政案件1件,司法鉴定3件;办理5人以上群体性劳动案件90批次,涉及1152人,解答群众来访法律咨询3174人次,解答来电咨询1325人次,微信公众平台咨询653人次;办结案件999件,挽回经济损失约980.52万元。
2018年,我区在开展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平衡,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七、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9年是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区政府的法制工作仍要立足于抓落实、促提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加强法制学习,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在继续加强现有法制队伍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法制培训,切实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真正起到风险防范、规范决策的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及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加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好规范性文件质量关。继续开展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提升决策水平。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解决争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复查案件,推动行政争议事项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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