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4 11:00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法治引领,加强审批管理法治建设 

  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依法治国理念为指导,按照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区“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法治水平 

  2022年,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立足本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水平,为思明区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更加规范化、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推进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按照方便群众办事要求细化梳理以主项、子项、孙项和办事情形为架构的政务服务事项体系,实现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十五个审批要素全省范围内规范统一。截至12月底,区级审批服务事项与标准化目录绑定881项,绑定率98%。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规范我区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凡是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除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入驻且经同级政府同意设立的两个分中心(即残联分中心和司法分中心),其他均已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一门”办理。推动全区(除区税务局)各审批服务单位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为统一线上办事入口,部署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规范统一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场所名称及标识调整,提升我区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在全省首推“政银+惠企”政务服务合作示范点,被省审改办发文推广,并入选市改革创新案例;首设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聘请22名政务服务体验官体验服务并收集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意见建议;首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平台,入驻人大代表21名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优化涉台政务服务新机制,为台胞设置“绿色通道”以及“台胞台企专窗”,新入驻台湾青年发展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申报兑现、政务服务办理、人才汇聚交流等一站式落地综合服务。 

  四是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12月底,区级事项进驻省网办事大厅559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98.8%,全流程网办达93.64%,平均申报材料2.46份,“一趟不用跑”94.64%,“最多跑一趟”99.9%,平均缩短时限至法定时限的8.63%,即办件占比77.57%;全区行政许可类事项平均缩短时限比例为94.42%,即办件占比84.81%;掌上办事项425项,自助办事项90项,秒批秒办事项69项,一证通办事项34项,免证办事项179项。 

  五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城通办”,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快速道”, 提升市场感受度。设置工程建设类咨询窗口,主动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辅导、咨询导办等靠前服务。依法承接市级下放工程审批事项8项,依法取消工程审批事项4项。开展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梳理规范工程项目审批前置事项8项和特殊环节27项。出台规范补正程序及特殊环节等制度,规范特殊环节实施流程和动态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公开,增强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局内部重大事项决策、中心人员优化调整、局及下属政保中心较大项目的资金安排等事项都纳入集体讨论审议范畴。凡超越本局决策权限,需提请区政府决定,通过规范化流程逐级请示并呈报区政府民主决策。 

  二是实行聘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选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合同及内部制度、政府采购项目法律事务交流等,不定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过程。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重要会议提供决策建议4次,审核合同文件28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1人次,推进了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是积极配合各部门的文件制定和方案商讨。积极反馈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征询,参与并配合各部门有关方案制定的商讨,助力全区各项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运行。 

  (四)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和观念 

  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培训。邀请律师从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管理人员详细解读国务院颁发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讲座;邀请专家组织开展三次业务与法治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推进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省网上办事大厅,联合各主流媒体,宣传各类审批改革情况和新法规、新政策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LED电子屏宣传依法治国宣传标语等,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和依法履职意识,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审批管理工作中没有全方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期“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还不太适应;法治宣传水平与企业群众政务办事需求和预期有一定差距。2023年,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全面提升审批法治建设水平。 

  (一)持续优化政务环境法治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推动各进驻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并根据职责变化情况,落实权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更加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营造包容宽松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着力提升行政管理规范化。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想,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行使审批管理职责。重新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丰富完善思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5点课堂”学习系列活动,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形式和学习主题,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务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普法活动安排,组织单位干部参与法律知识竞赛。 

  (三)开拓法治宣传培训多样化。加强政策宣讲与培训,采取录播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方式解读办事指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上级要求持续组织开展“11.1营商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政务服务中心线上线下普法,通过线下宣传栏更新、宣传册印发,运用学习强国、厦门网、微信公众号等等融媒体矩阵,加大政策指引、改革落实、创新举措等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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