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7-11-17 09:33
  接上级文件通知,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经研究确定,自 2017年7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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