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3-03 09:17
 接有关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 i厦门微信

  • 闽政通APP

  • 思明快报微信

  • 厦门思明微博

  •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