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1-17-01-2025-001 成文时间 2025-07-23
发布机构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重新公布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重新公布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重新公布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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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2021年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有关要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对照省级、市级标准化事项目录调整相关权责事项,明确我局行政监督检查具体权责事项共13项,现予以重新公布,请社会监督。权责清单内容详见附件,各事项具体情况以本次重新公布的清单为准。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力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委编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权责清单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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