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思明区应急管理局接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信息,反映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司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2名正在进行氩弧焊作业的人员均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相关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该公司依法立案调查。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思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相关规定,将给予该举报人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