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15时40分许,思明区莲前街道会展路494号发生一起工人在6楼安装空调内机与外机连接管时不慎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XXX万元(含死亡赔偿金)。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权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通知》(厦思政办〔2022〕48号)文件要求,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安局思明分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莲前街道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4年11月1日区政府批复了该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要求,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评估工作组,对思明莲前会展路494号“8·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认真执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思明莲前会展路494号“8·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厦思政〔2024〕103号)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要求,在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书面上报落实整改情况的基础上,评估工作组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赴事故企业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问责人员1人,问责单位1家。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王X,厦门鑫禾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辰公司)空调售后服务工程师,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遵守安装规范要求和安全作业规定,在空心砖材料的墙体上安装空调支架时,未采用加长螺丝杆穿透墙体加固垫片,违反《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4.3.3条的规定,在6楼从事室外高处作业,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违反《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6.2.4.1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5条、《服务商服务承包协议》第八章第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问责人员1人
李平,鑫禾辰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厦门市应急局2025年1月7日已依法对鑫禾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作出处人民币16084.41元(壹万陆仟零捌拾肆元肆角壹分)罚款的行政处罚,1月22日李平向指定账户缴纳了罚款。
(三)问责单位1家
鑫禾辰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经厦门市应急局案审会讨论,于2025年1月7日依法对鑫禾辰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1万元(伍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厦门市应急局2025年1月22日做出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厦)应急缴批思〔2025〕2号),同意缴款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20日,鑫禾辰公司2025年9月19日向指定账户缴纳了罚款。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遏制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定期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强调部署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监管;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职责、任务目标,开展专项整治,区安委办联合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并聘请专家对各街道的专项行动开展指导服务;印制《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42条硬措施》宣传材料4万份、转发《厦门市零星作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引(试行)》至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大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经营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强化行业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住建局督促何厝农村安置房小区C栋(会展路460号)运营管理单位厦门羽翼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真组织对整个小区空调外机支架安装是否规范的问题进行排查,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分别于2024年9月1日、2025年1月20日委托第三方空调安装人员对整个小区空调外机支架安装情况进行全方面检查,对有松动风险的部位进行加固,确认空调外机支架无螺丝松动痕迹,共排查480个外机支架,未排查出安全隐患。
在小散工程纳管工作方面,区住建局依托“智慧思明”率先开发启用巡查系统,各街道、社区现已100%全覆盖推广运用;在定期调度晾晒工作方面,定期召开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分析协调会,对各街道小散工程纳管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评价;组织购买技术服务力量,常态化做好抽查、巡查工作,督促街道常态化做好纳管巡查,督促业主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主体责任。2024年共召开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分析协调会11次,发现问题471个,均已整改完成。
区应急局会同街道(社区)加大对零星作业的宣传、检查(巡查)力度,对发现安全防护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倒逼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自身安全防护意识;针对事故暴露出空调安装过程中一些比较突出和常见的安全问题,区应急局于2025年1月21日到厦门市制冷空调协会,就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绳)、针对不同墙体如何规范安装空调外机支架等安全问题进行探讨,也请协会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可行的措施建议;8月1日区应急局会同厦门市制冷空调协会组织70余家空调安装维修企业,召开空调安装作业安全培训暨事故警示会议,对2024年相关事故进行警示教育并对高处安全防护进行培训,会后向各企业发送了安全提示函。
莲前街道结合每月安全生产调度会,适时部署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工作,强调街道、社区、物业密切配合、积极联动,对辖区范围内的空调安装维修及高空作业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街道综治办还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社区,开展了近4个月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共计出动2382人次,现场整改隐患153处。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鑫禾辰公司能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新员工为期3天入职培训,涵盖公司安全规章制度、高处作业及电气使用安全知识、事故应对流程等,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及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周开展一次晨会,内容涉及安全操作规范性、事故案例分析、责任追究等;在公司内部宣传栏、办公墙壁等公共区域张贴标语、海报,定期更新安全事故警示案例。二是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所有入职人员必须持有正规高处作业证,部门主管负责核验证件并保持在有效期内;每年免费发放安全带,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合格的安全带方可作业;设立安全巡视员岗位,不定期抽检现场作业规范性,一旦监测异常,立即对相应人员进行罚款、停单等处理。三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前,作业负责人(组长)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勘察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状况、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周边障碍物分布等;每周晨会定期检查登高设备与防护用具是否完好无损、性能可靠,发现异常立即更换;制定相应的登高作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佐证资料,到事故企业座谈了解,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能够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吸取教训,基本落实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思明莲前会展路494号“8·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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