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09时56分许,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莲前西路(117号灯杆)前路段人行横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2024年12月23日,思明区人民政府批复了该事故调查报告,并已按时向社会公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由思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评估工作组,对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按照《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厦思政〔2024〕119号)要求,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要求,深入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成员经过共同研究讨论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追究落实情况
车XX,闽DD37801号小型轿车(网约车)驾驶人,2024年9月4日,在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造成1人死亡。当日,思明交警大队在执法办案系统将该事故立为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侦查办理,并对车XX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2024年9月11日,思明交警大队对车XX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024年9月23日,思明交警大队联合思明区事故调处中心,积极组织事故双方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按本起事故责任比划分,由车XX赔偿陈日强的家属程X珠、阮X玉、陈X轩、陈X瑶等四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X元。
2025年4月8日,思明交警大队终结侦查该案件,将之移送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5年7月28日,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向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件。
2025年8月6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25)闽0203刑初421号]:被告人车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5年9月4日,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车XX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厦公(交)行罚决字[2025]3502002400300663号]。
(二)责任单位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置九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对该起事故发生单位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查处理,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2024年9月5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约谈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1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检查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0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向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人民币1.9万元。
2024年10月25日,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罚款。
2025年11月4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对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回头看”执法抽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5日,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9•4”亡人事故专题分析会,公司全员参加,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次事故深入调查,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剖析事故发生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以遏制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024年9月7日,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召开重点驾驶员专项警示会,将此次事故情况通报全体驾驶员及合作商,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在社群、司机端进行安全驾驶等通知透传,以此提升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从而降低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生产安全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如启动24小时风险应急小组,确保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并进行处理。二是加强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已全面封禁或清退证件不齐全司机排查所有车辆的年检与车况,确保车辆合规。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做到岗前培训全面覆盖,如增设司机防御性驾驶等培训内容。四是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隐患治理闭环。五是保障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六是加强合作商社群与司机社群工作,安排公司管理人员对社群重点传达不得疲劳驾驶不得闯红灯等信息。
(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督促指导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围绕强化行业管理、强化协同监管、强化警示约谈等方面,举一反三抓整改促提升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1.强化行业管理。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双随机”检查、联合检查,重点围绕安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演练等方面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网约车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安全部署和提醒,今年以来共召开全市网约车安全会议3场,并在春运、春节、复工复产、全国两会、强对流天气等重要时段发布安全提示信息。
2.强化协同监管。一是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严格驾驶员准入背景审查,并对已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后出现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驾驶员予以注销从业资格。二是联合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召开网约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从压实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教、严格车技管理等方面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网约车平台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3.强化警示约谈。一是梳理交警部门抄告的涉及网约车交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车辆所属网约车平台落实违法处理,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并对在重点路段违停、分心驾驶、闯红灯等情况的车辆所属网约车平台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加强运营管控,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对今年以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7家网约车平台进行约谈告诫,要求企业确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重点驾驶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对交通违法多发以及出现超速、分心驾驶、闯红灯、未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严肃处理,提升驾驶员安全规范行车意识和驾驶水平,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思明交警大队
根据《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思明交警大队落实工作如下:
1.强化重点交通违法的整治。事故发生后,思明交警大队继续结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酒醉驾集中整治大会战”等专项整治工作,以定点检查、错时巡逻、集中整治等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对辖区内交通违法严查严管态势。
同时,思明交警大队拓展整治重点,采取日常整治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二轮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超速行驶、行人横穿道路及闯红灯等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事故。
2.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思明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全面检查,逐点、逐线排查,持续开展问题点段排查治理。
针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监管,思明交警大队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联合区道安办、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约谈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并开展实地检查,督促涉事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压降客货运企业的道路交通事故。
3.持续强化交通安全宣教。思明交警大队持续结合“七进”宣传工作,组建宣讲团深入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加强对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教育;依托道安平台构建宣传阵地,发动街道、社区将海报、公益短片进社区、进楼宇,延伸宣传触角;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以属地分片包格为原则,网格交警和社区网格员建立精准一对一挂钩联络机制。
思明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特点,确定每月宣传主题,结合事故高发群体、交通违法突出对象,强化对“一老一小”的精准宣传,以案释法,持续提升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意识。
(四)嘉莲街道办事处
根据《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嘉莲街道办事处落实工作如下:
1.强化部署,织密思想防线。嘉莲街道坚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定期调度。每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整体布局统筹推进,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持续的推动与密集调度,不断强化各级责任主体的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使全街道上下切实绷紧思想上的“安全交通弦”。
2.深化隐患整治,提升道路安全水平。嘉莲街道道交办积极联动交警中队及各社区,组建专项排查小组,对辖区道路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具体措施包括:科学调整优化道路广角镜位置与角度;在关键路段增设醒目警示标志(如反光弹力软柱);增设道路水泥隔离柱等道路安全设施。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程性与管理性措施,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硬件基础,着力优化交通通行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3.拓展宣传广度深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嘉莲街道充分调动各社区力量,构建多元化、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上,充分利用社区微信群、短信平台等,精准推送安全提示与警示案例;线下,广泛利用辖区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在宣传栏、楼门洞等醒目位置张贴主题海报,同时,组织力量开展面对面入户宣传,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特别加强对“一老一少”群体安全出行知识的普及,以及对外卖、快递骑手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努力提升各群体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的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相关职能部门、涉事企业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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