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8-06-01-2023-003 成文时间 2023-02-09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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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9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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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目标,拟定年度本区城市管理的任务和重点。

(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工作规划。

(三)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受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4.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7.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8.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9.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

(五)受理有关规定由区城市管理局管辖的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或指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六)负责受理并转发全区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信访等案件。

(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的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八)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察工作,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上报。

(九)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以及辖区内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协助户外广告设置设施规划的实施、实施本辖区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以及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备案、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包括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4

4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

一是继续推进学习贯彻新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幸福思明实践,把新思想作为贯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厦门党建e家”等平台,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和专题党课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城管工作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

二是持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城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明晰部门职能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力构建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

三是持之以恒夯实党组织基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组织5个届满党支部举行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支部委员。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综合能力素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做实做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各项制度,确保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着力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发动力和领导力。

四是持续抓好队伍规范建设。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推进“律师驻队”试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实现城管队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城管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责权明确、高效运行、条块紧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持续深化“两违”治理,围绕生态环境整治、沿街立面改造、重要干道美化等工作,坚持“控新”和“理旧”双管齐下,扎实推进“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市容整治行动,以“打造高颜值城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以线带片、逐层递进”的原则,分时、分段开展专项治理。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67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6.39万元,降低12.3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7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675.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6.39万元,降低12.3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75.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3.08万元,公用支出171.93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5.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6.39万元,下降12.37%,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减少(阐述增减变化原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2.0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

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6.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6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0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

(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

(项)1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此项目经费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无此项目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0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目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5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日常行政执法常态化,在任务增加的情况下,更注重合理化用车,尽全力合理节约执法车辆的使用。

 。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无此项目经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5.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37.68万元,下降19.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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