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评审专家谢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谢某某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
二、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加2024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市政道路空洞探测政府采购项目(编号:[350203]XMZS[GK]2024001)评审过程中,存在违反评审程序、泄露评审情况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改)》(闽财规〔2024〕46号)中政府采购管理类第13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罚款;并退还该项目评审费400元(大写:肆佰元整)。
此外,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17号)相关规定,本案行政处罚决定同步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