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金管规〔2020〕7号)、《厦门金融科技产业园发展管理办法》(厦思政规[2020]2号)有关政策规定,金融科技企业申请扶持资金需经认证为“金融科技企业”。现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思明区第一批“金融科技企业”认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范围
1.金融科技主体。包括三类:I类是银行、保险、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II类是利用新技术搭建平台、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交易场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III类是为国家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与外包服务的技术企业。
2.金融科技业务。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等底层前沿技术,为资金最终使用方或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科技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货币、支付结算、融资产品与服务、金融智能营销与服务优化、身份认证与风控、保险服务、资产与财富管理、信用服务等。
二、企业认证流程
企业申请金融科技企业认证需提供以下材料,经我区金融办审核、报市金融监管局进行认证评审。
三、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2日-5月10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金融机构或企业的营业执照;
2.①I类金融科技企业,需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总部批复成立(备案)文件其中1项;②II类金融科技企业,需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成立(备案)文件;③III类金融科技企业不用提供该项;
3.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股东及核心运营团队、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核心技术能力或自主知识产权、金融科技应用成果案例(成果案例2个及以上,需提供产品介绍等证明材料)等;
4.验资报告(含注册资本、基本户信息);
5.获评厦门市金融科技优秀项目的证明材料(若有);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证明材料(若有);
7.金融科技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需提供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
8.企业金融科技业务服务收入占当年企业主营收入比例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注: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一式两份,可提交复印件,需骑缝加盖公章。
五、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思明区金融办(思明区镇海路26号1204室)。
联系电话:0592-2661531 13030888182
思明区金融办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