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9-19-00-2022-021 成文时间 2022-06-01
发布机构 思明区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思明区总部企业扶持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思明区总部企业扶持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思明区总部企业扶持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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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思明区总部企业扶持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

  (一)思明区总部企业两税奖励

  1.政策依据

  《思明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规〔2020〕3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第四条 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以下扶持:自认定年度起5年内,按年度两税区级留成的80%给予奖励。计算两税区级留成时,总部企业设立前已设立的关联企业两税区级留成比认定上一年度减少的部分,予以扣减。

  第五条 对现有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以认定上一年度两税区级留成为基数,按年度两税区级留成超过基数部分的50%给予奖励。

  3.本次认定范围为2020年度税收。

  4.申报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15日

  (二)思明区总部企业人才个税奖励

  1.政策依据

  《思明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规〔2020〕3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第六条  对总部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中年度个人所得税(不包括财产转让所得产生的税收)达到5万元的在职员工,新引进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5年内(现有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到政策有效期满),按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的80%给予奖励。

  3.本次认定范围为2020年度税收。

  4.申报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打开电脑版“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领域专题→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以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已有i厦门法人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申报单位进入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后,主管部门界面打开思明区→思明区财政局,选择扶持项目,按管理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电话咨询。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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