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宝代表:
《关于思明区扩大租金减免对象适用范围应对疫情的建议》(第3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接到《建议》后,我局深刻感受到您对思明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现状的关切,同时也深刻理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影响下所面临的困境。您的建议对我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摆脱疫情影响,实现更好发展具有切实意义。租金减免政策能更有效、更直接地化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困境,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彰显思明区助企纾困减负的担当。我区于2021年10月出台《思明区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加快复苏若干措施》(厦思政〔2021〕110号),共减免租金2681万元,惠及483户承租户。现结合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予以答复。
二、措施与成效
(一)扩大减免租金适用对象
租金减免适用对象为承租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的经营性房产以及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的承租户。政策适用对象包括了非国有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鼓励其他经营性房产业主为租户减免或缓缴租金。
(二)延长租金减免期限
我区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对非重点区域和非重点行业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户延长半个月免租期,即给予9月份租金全免、10月份租金减半的支持;对重点区域或重点行业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户给予9月份、10月份租金全免的支持。其中,市级部门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各房产管理单位可对照执行。
(三)优化租金减免流程
我区进一步要求各房产管理单位,梳理承租户清单,并与承租户明确减免方式,优化减免租金手续,确保减免租金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其中,承租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的经营性房产的,由各公房管理单位通知承租户申报租金减免,经各公房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与承租户协商采用相应方式兑现到位;承租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性房产的,由国企通知承租户申报租金减免,经国企审核通过后与承租户协商采用相应方式兑现到位。减免方式可采取“减免、顺延、抵扣、退租”等。
(四)调整国企考核指标
对国企按政策规定减免租金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将在考核中予以剔除。在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基础上,调增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考核相关经济效益指标,如调增收入、利润等考核指标,并对积极落实减免租金政策的企业给予加分。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4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厦门市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我区严格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道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2022年租金减免政策的出台,与2021年的相关政策一脉相承,增强了政策连续性和连贯性,形成稳定积极市场预期,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能力,助力企业“扛”过难关,对于提振经营信心有重要作用,我区经济也有了更多的韧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关心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处境,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政策“篝火”,让他们感受思明的温暖及人情味。思明是一个有温度的区,我们不满足于仅关注一组组经济“账面”数据,还关注一幅幅“市面”场景,更关注一张张“人面”笑颜,群众的获得感与满足感是我们矢志奋斗的目标所在。我们真切希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做大做强,为思明区的发展添砖加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王 茜
联系电话:13720871984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