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2-05-02-2025-049 成文时间 2025-08-2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发改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思明区青少年宫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思明区青少年宫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思明区青少年宫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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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青少年宫: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思明区青少年宫改造提升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5-350203-06-05-155818)。

  一、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基地,共三处,分别为海坛路59号、笔山宿舍(鼓新路)和芳泽楼(福州路187号)。

  主要建设内容:1、海坛路59号包括教学楼结构加固,红色剧场、教学楼、大门、围墙、栏杆及室外改造等。2、笔山宿舍(鼓新路)包括宿舍、餐厅、厨房及室外改造等。3、芳泽楼(福州路187号)包括宿舍、会议室及室外改造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厦门市工程咨询中心审核,项目总投资概算1888.97万元(不含另估开办费等),其中:建安工程费160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6.90万元,基本预备费89.95万元。

  另估开办费565.48万元(未审暂列),具体数额由区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纳入项目总投资。

  资金来源由财政统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此复。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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