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青少年宫: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思明区青少年宫改造提升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5-350203-06-05-155818)。
一、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基地,共三处,分别为海坛路59号、笔山宿舍(鼓新路)和芳泽楼(福州路187号)。
主要建设内容:1、海坛路59号包括教学楼结构加固,红色剧场、教学楼、大门、围墙、栏杆及室外改造等。2、笔山宿舍(鼓新路)包括宿舍、餐厅、厨房及室外改造等。3、芳泽楼(福州路187号)包括宿舍、会议室及室外改造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厦门市工程咨询中心审核,项目总投资概算1888.97万元(不含另估开办费等),其中:建安工程费160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6.90万元,基本预备费89.95万元。
另估开办费565.48万元(未审暂列),具体数额由区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纳入项目总投资。
资金来源由财政统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此复。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