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观音山直属党委工作方面。“两企三新”领域党组织建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支部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2.企业服务工作方面。 搭建连接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服务平台,帮助企业链接政务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包括政策咨询、人才引进、金融法律服务等各类服务;统筹指导智慧思明企业VIP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升级,负责我区企业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3.园区协调管理及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牵头落实园区发展规划任务,帮助解决园区平台打造、项目推进、环境提升过程中的问题;指导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开展企业服务和人才工作,搭建国际人才服务专窗等服务平台;指导管养单位开展观音山片区绿化、市政、环卫一体化管养服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园区内道路交通、文体设施等基础建设项目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4.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安溪思明工业园的协调开发方面。协调推进一期邻里中心周边市政道路配套项目及雨污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为园区招商打基础;落实安溪思明工业园的山海协作实践,梳理园区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探讨建立多层级工作联席机制和招商项目把关机制。5.综合保障工作方面。做好党建、财务、人事、密件管理、工会、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6.做好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股)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2 |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做好观音山园区企业服务、协调管理及营商环境优化、观音山直属党委有关工作和协调安溪思明工业园开发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观音山片区非公党建工作走深走实。组织片区各非公党组织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举办读书班,带头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理论书籍,立足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实际,组织和指导各参学单位开展理论学习,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代表到学习阵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爱国热情,表达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和坚强决心;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光荣传统,管委会班子成员持续开展“近邻·思民”专题活动,主动下社区入户了解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挂钩社区小区反映问题的解决。
(二)协调对接片区一体化日常管养工作。协调对接观音山片区市政、绿化和环卫等一体化管养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国企观音山城服公司具体实施一体化管养,协调开元国投营运管理部门对片区管养情况进行巡查反馈,片区公共环境及各项配套设施管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在9月份的全市道路扬尘暗访考评中获得第一的好成绩,按要求报送了经验做法,得到各方好评。
(三)协调推动道路建设,加大日常监管,提升园区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片区道路及配套建设,新增多个路段投入使用,如新增贯通片区东西、直达环岛干道的嘉义路,有力地保障了周边九牧、东源、嘉晟和斐乐等重点项目的用路需求,目前片区路网基本建成,车辆通行方便;加强观音山综合协管队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每天固定时段对商务区进行巡查,督导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纠正和规范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早餐工程文明经营,对无证摊贩保持零容忍态势。
(四)打造片区人才驿站,服务片区人才发展。按照“五个一”人才阵地建设标准,指导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升级硬件设施,完善人才服务空间,进一步完善服务人才职能;指导园区服务中心精心打造“观音山益企惠才”活动品牌,开展活动35场,参加企业代表1377人次;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结合日常走访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台账工作。建立国际化人才服务群,对接涉外专业机构,为园区国际化人才引进、交流互动搭建桥梁。
(五)筹建企业服务平台,构建企业服务体系。联合区智慧办、智慧思明数据公司,多次研究讨论企业全要素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和系统演示,学习城市管理的已有建设运营经验,积极探索基于智慧思明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服务职能,通过调研分析思明区及兄弟区企业服务现状,明确先试先行、分步分类、分级实施的推广模式。
(六)协调推动安溪思明园开发建设。目前园区已交地建设地块基本建成投用,园区还未建成的图途项目二期厂房加大建设力度,项目建设接近完成;邻里中心加快建设,已完工并通过初验,即将投用。多次组织思明控股班子成员前往安溪县调研园区开发建设情况,探讨合作开发新项目、新模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1234.72万元,支出总计1234.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各增加791.71万元,增长178.71%。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专项支出“观音山园区一体化管养经费”639.20万元、“企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经费”59.30万元和“企业服务经费”44.8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1234.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3.86万元,增长180.0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3.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经营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其他收入1.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1233.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0.52万元,增长178.4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3.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42万元,公用支出90.86万元。
2.项目支出890.2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3.72万元,支出总计 1233.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各增加790.71万元,增长178.48%,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专项支出“观音山园区一体化管养经费”639.20万元、“企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经费”59.30万元和“企业服务经费”44.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33.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0.52万元,增长178.4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19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7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调整。
(二)2010350事业运行8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1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做好园区企业服务工作。
(三)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29万元,增长110.69%。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支出“企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经费”59.30万元和“企业服务经费”44.87万元。
(四)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是观音山直属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增加,区委组织部据实下达。
(五)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5万元,增长56.0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标准调整。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0万元,增长71.5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资数据测算。
(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万元,下降47.4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资数据测算。
(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7.7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资数据测算。
(九)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61.7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资数据测算。
(十)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43.4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资数据测算。
(十一)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3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观音山片区部分市政道路移交管委会管养。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9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3个项目实施单位自评。
对3个项目实施部门评价,分别是“观音山园区一体化管养经费”、“企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经费”和“企业服务经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共计743.37万元,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项目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70%。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1.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1.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