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机构职能目录表 |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值班电话 | 0592-2667117 | 传 真 | 0592-2667555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 投诉电话 | 0592-2663152 |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直有关单位、街道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负责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实及日常监管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土地和房产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的具体制度,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施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四、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更新、报废、调配、报牌审核工作;保障区领导的公务用车和区机关工作人员的上下班班车;指导区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八、负责区办公楼的行政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区办公楼公共区域办公设施设备管理;负责抗洪救灾等应急事件处置活动的区级领导物资保障;负责区机关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九、负责区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区机关大楼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区直机关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礼金收缴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区机关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思想教育等工作,指导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协调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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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 | 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 机构职能 | 负责区政府大楼的水电、空调、电梯、通讯电话的保障工作及物资设备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区政府大楼的安全消防监控工作;做好区政府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做好区机关大楼等公共房产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等服务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和安全保卫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 办公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附楼3楼 | 负责人 | 颜慎 | 联系方式 | 0592-2667397 |
领导信息 | 局长 谢晖: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 | ||||||||
二级调研员 陈华勇:分管资产室、房管室、车辆调度室、派驻保障组及“1+X”专项督查工作。局长外出时,主持管理局工作。 | |||||||||
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任 颜慎: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室、物业管理室、机关食堂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