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4-02-00-2021-007 成文时间 2021-08-25
发布机构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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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办事处,各群团组织,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导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的主题为“低碳生活,绿建未来”。我区各级公共机构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节能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活动时间

  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8月23日至29日,全国低碳日时间为8月25日。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区各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宣传活动,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宣传栏、LED显示屏、政务短信等各类平台开展节能降碳宣传。积极开展节能知识讲座、绿色消费推广、低碳知识普及等宣传活动,鼓励员广大干部职工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低碳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lj.xm.gov.cn/)已发布我市节能宣传周海报电子版供各级公共机构下载,纸质版宣传海报请区各单位于节能周期间前往区机关事务局(民族路33号附楼3楼)领取。

  (二)组织节能环保行动

  8月2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区公共机构要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停开公共区域照明,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等,体验能源紧缺形势,通过“135”绿色低碳出行(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形式强化节能意识,通过不使用一次性办公生活用品、纸张双面打印、人走关灯、下班关闭办公设备等手段培养节能习惯,把自己工作生活的点滴行为同节能增效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低碳生活,绿建未来”的低碳日主题。

  (三)积极参加各类线上活动

  1.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先后于8月23日上午09:00举办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8月24日举办节水论坛(推广合同节水等新模式开展研讨),8月25日上午09:00举办以“继承发扬勤俭节约传统,积极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为主题的云党课等宣传活动,区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全程观看。

  启动仪式、节水论坛、云党课收看网址和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将于8月19日在公共机构节能、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发布。

  2.市节能办将通过“厦门节能中心”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节能知识有奖竞答,区各级公共机构要关注活动信息,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低碳日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周密组织落实,主管单位负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宣传周活动的安排,确保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疫情防控。各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鼓励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

  (三)及时报送宣传活动进展情况。活动期间,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请及时将活动相关新闻稿件通过OA发送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活动结束后,请于9月1日前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于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的好做法、好经验,我局将向上推荐予以宣传报道。

  附件:关于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洪志鹏  电话:13959288585  传真:266755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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