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6-01-2026-004 成文时间 2026-02-06
发布机构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6-02-1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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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主管部门履行辖区物业服务活动日常监督、权限范围内夜景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配合主管部门承担保障性住房服务、安置房建设、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

13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配合主管部门履行辖区物业服务活动日常监督、权限范围内夜景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承担保障性住房服务、安置房建设、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行业管理,规范物业行为。一是强化能力提升,夯实履职根基。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凝聚监管合力。三是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四是加强行业引导,倒逼服务提质。五是健全标杆引领,推动行业升级。

  (二)聚焦民生实事,强化保障赋能。一是推进停车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抓实夜景管护,赋能夜间经济。三是落实租房保障,助力引才留才。四是优化住房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三)攻坚旧改收尾,推动提质增效。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压实各方责任。二是紧盯结算进度,实现闭环管理。三是争取资金支持,强化保障支撑。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10066.7650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90.6501万元,下降3.7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66.7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66.765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10066.765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减少390.6501万元,下降3.7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80.46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0.2650万元,公用支出250.20万元;

  2.项目支出9286.3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66.765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90.6501万元,下降3.73%。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0.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及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383.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6.7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性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6500.00万元。主要用于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由于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暂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需要。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是无此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我区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费用支付。

  2.立项依据

  《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号);《厦门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5〕14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推动大学生五年五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全力落实青年群体“五年五折”租房政策,加强政策保障,扩大我区引才留才聚才效果。

  5.实施周期

  每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5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夜景管养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我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维保服务、夜景电费、公共责任险、夜景设施改造等费用支付。

  2.立项依据

  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5号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0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分为代管服务和维保服务,均由区建设服务中心采购。

  5.实施周期

  每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55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为夜景管养及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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